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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权商品即使声称合法来源也可能担责 - 十堰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十堰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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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1)鄂03民初9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中某集团有限公司于1983年7月6日注册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等。该公司拥有多个注册商标,例如第70855号“长城”图形商标、第3362447号“长城”文字商标等,均核定用于葡萄酒商品。2019年4月26日,中某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来到湖北省丹江口市朝武路标有“新宜佳超市”的店铺(即被告丹某经营场所),以普通消费者身份购买了一瓶“蛇龙珠”牌长城干红葡萄酒,支付55元,并由公证处对购买过程进行证据保全。
经拆封查看,该红酒外包装正面使用了“长城”文字及烽火台图形标识,与中某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高度相似,还标注了“中粮集团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等误导性信息。被告丹某(一家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任某艳)承认曾购进6瓶该红酒,但仅销售了这一瓶。被告辩称红酒是从襄樊某利糖酒有限公司进货,并提供了一张无盖章、无签字的销货单,声称商品有合法来源。
法院判决:被告丹某投资人任某艳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中某集团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00元(含合理维权费用);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商标侵权风险?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经营中的一个致命盲区:“我以为东西是正品,结果还是赔钱了!”

给企业的3条保命建议:

  1. 进货必须“三要三不要”
    • 要:盖公章的合同 + 税务发票 + 商品质检报告
    • 不要:无章单据、现金交易、来路不明的“低价货”
      (小贴士:哪怕进10元的小商品,也得让供应商开正规发票!)
  2. 销售前做“30秒自查”
    上架新品前,花半分钟核对:包装有无模仿知名品牌?文字/图案是否高度相似?不确定就搜一下品牌官网——比如本案的“长城”商标,中某集团官网能查到所有正品标识。
  3. 遇纠纷别硬扛,及时找专业支持
    像本案被告,如果早咨询律师,可能通过合法渠道证明来源(比如补开正规进货单),避免败诉。千万别学被告:开庭才临时找证据,为时已晚!

结尾小提醒
商标侵权不是“大企业才需担心的事”——街边小超市、网店、批发市场都可能中招。一次侵权赔偿可能吃掉你半年利润,更会损害商誉。如果您想系统规避这类风险,征和律师事务所提供企业法律顾问服务:

注:本文案例信息已按规范简化人名(如任文艳→任某艳)、企业名(如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某集团有限公司、襄樊金华利糖酒有限公司→襄樊某利糖酒有限公司),确保符合隐私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