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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开车撞人,老板要赔钱?-汉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汉川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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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0984民初242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1月14日10时24分许,肖某驾驶鄂K2****大型厢式货车,沿汉川市霍城大道中间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本田4S店门前路段向右变道时,导致前方第一车道直行的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冲入花坛里摔倒,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汉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肖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王某在汉川市某医院住院治疗7天,用去医疗费4073.77元。2024年3月14日,汉川汉正法医司法鉴定所作出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王某伤后休息(误工)期12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王某支付鉴定费1200元。

肖某驾驶的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汉川市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本次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肖某系汉川市某物有限公司的员工,其在履行职务时发生本次交通事故。

法院判决:某保险公司汉川市支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王某经济损失30721.77元;汉川市某物有限公司赔偿王某经济损失840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说透了一个道理:员工上班开车出事,老板真要"掏腰包"。很多企业老板以为"车有保险就万事大吉",但你看本案——保险公司赔了大部分,可公司还得自掏840元(鉴定费的70%),外加150元诉讼费。更关键的是,如果保险额度不够或某些项目不赔,企业就得承担更大损失。

为什么公司要赔钱?
因为肖某是送货途中发生的事故,属于"履行职务行为"。法律明确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这不是"人情债",而是白纸黑字的法律责任!

企业最该警惕的3个风险点:

  1. "小疏忽"酿大祸:本案中肖某只是"变道不当",看似小事,却导致公司额外支出近千元。现实中,类似违规变道、疲劳驾驶等行为,可能让企业面临数万甚至数十万元赔偿。
  2. 保险不是"万能盾":虽然车辆买了100万商业险,但鉴定费、诉讼费等往往不在赔付范围。企业若只依赖保险,遇到这类费用就只能自己扛。
  3. 证据缺失吃大亏:王某主张800元修车费,因只有照片没有发票被法院驳回。反过来想,如果企业拿不出员工驾驶证、车辆年检记录等证据,可能被认定"管理失职",赔偿比例更高!

企业防风险实操指南:
管好"方向盘"

买对"防护甲"

建好"安全墙"

最后说句大实话:一次交通事故的赔偿,可能抵得上司机半年工资。与其事后补救,不如事前把安全抓牢。企业主记住两句话:"方向盘交给谁,责任就在谁";"保险单不是免死金牌,日常管理才是真保险"。安全跑在路上,企业才能跑得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