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企业销售记录缺失将难证明产品无缺陷 - 松滋产品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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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产品责任纠纷
案号:(2024)鄂10民终238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审)、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某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畜禽与水产品的全价饲料、浓缩饲料,购销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等。文某某某某场何某清系某某公司经销商。2023年5月,何某清同文某国联系,表示其所养殖的生猪已经全部卖出,还有一批未吃完的乳猪配合饲料欲对外转让并表示可以赊销,文某国遂表示同意。2023年6月11日,何某清为文某国送来两车共计58包(每包40千克)某某公司生产的550ZDT乳猪配合饲料。文某国某某场称当天即使用该乳猪饲料喂养小猪。从2023年6月29日开始,小猪出现发烧、呕吐现象,次日小猪开始死亡。2023年8月17日,文某国拨打12345市长热线反映案涉饲料质量问题。次日,松滋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对文某国进行了询问,其陈述何某清于2023年6月11日出售给自己某某公司生产的58包乳猪饲料,还有20包未用完,其中有11包系2023年5月3日生产,有9包系2023年2月21日生产。执法人员告知已经过了饲料检测时效。2023年6月30日至9月10日,小猪共计死亡138头,松滋市西流无害化处理中心对病死猪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文某国留存了最后一批死亡的小猪2头予以冻存。期间,松滋市司法局斯家场司法所曾主持文某国和何某清进行调解,并提议为了解决问题,由何某清免除文某国12600元的饲料款,但文某国坚持要求赔偿一部分损失,双方调解未果。2023年12月6日,文某国某某场委托华中某大学动物医学院专家对小猪死亡原因进行病理诊断,专家通过对小猪进行解剖,确认病因为"提示仔猪患病原因可能是真菌毒素中毒。仔猪中毒后,消化道炎症以及肝组织破坏导致仔猪食欲下降及呕吐临床症状;同时因肠和肝屏障功能破坏,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继发细菌感染及菌血症的发生,最终导致仔猪死亡"。文某国某某场于2023年12月26日送样,由湖北省饲料质量监督检查站的饲料测试结果显示霉菌总数4.8×10³cfu/g,呕吐毒素0.1mg/kg,检验结论为"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不作结论"。
某某公司提交其与文某某某某场何某清的对账单及发货单显示,某某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销售给文某某某某场何某清1.6吨饲料,销售金额10880元;2023年5月9日销售饲料5吨,销售金额28450元,其中550ZDT乳猪配合饲料4吨、100包,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3日。
同时认定,案涉饲料外包装代显著标注有生产日期,标注保质期:生产日期在4-9月45天,其它月份60天;贮存条件及方法:于通风、干燥、常温、避免阳光直射处存放;使用方法:……⑤不可使用已霉变、变质的饲料或原料饲喂动物。
法院最终判决:一审驳回文某国某某场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文某国某某场败诉。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看似是消费者败诉,实则给所有生产企业敲响了警钟:当发生产品质量纠纷时,完整的销售记录就是企业的"护身符"。很多企业以为只要自己没做错事就没事,殊不知在法庭上,"没做错"需要证据证明!
我们来拆解本案的关键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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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记录缺失=自断后路
文某国某某场声称购买了2023年2月21日生产的过期饲料,而某某公司却拿不出该批次饲料卖给谁的记录。虽然法院最终因原告证据不足而判其败诉,但如果某某公司能提供完整销售记录,就能更有力地证明"该批次饲料根本没卖到松滋地区",彻底摆脱嫌疑。《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企业必须"如实记录出厂销售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很多企业觉得这是走形式,但一旦出事,这些记录就是救命稻草! -
"可能中毒"不等于"确实中毒"
检测报告显示"可能真菌毒素中毒",但检测机构同时声明"本报告仅对来样负责,不作结论"。为什么?因为送检时饲料已严重过期,小猪死亡也已过去半年,根本无法证明死亡与饲料质量的因果关系。对企业而言,消费者拖延检测对企业最不利——时间越久,证据越难保存,责任越难认定。 -
消费者也有"自证"义务
法院指出,文某国作为专业养殖户,接收饲料时只检查了表面几包,没逐袋查验生产日期;发现小猪异常后仍继续使用饲料近两个月。这种疏忽导致他无法证明"死亡小猪确实吃了过期饲料"。对企业来说,这提醒我们:产品包装上必须清晰标注"使用前请检查保质期"等警示语,既是对消费者的提醒,也是企业减责的关键。
给企业的3条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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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记录要"全、准、久"
"全":每笔销售记录必须包含产品名称、批次、数量、买家信息、销售日期;"准":确保记录与实际出库一致,建议用扫码系统替代手写;"久":至少保存2年,高风险产品建议保存5年。曾有企业因电子系统自动删除3年前记录,在诉讼中吃了大亏。 -
质量问题要"快、专、留"
"快":24小时内响应投诉;"专":由技术+法务人员联合调查;"留":现场封存样品并三方签字确认。某饲料企业曾因接到投诉后48小时内完成第三方检测,成功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避免了50万元赔偿。 -
产品包装要"大、红、醒"
保质期、警示语用加大加粗字体,关键信息可用红色标注。本案中饲料包装虽有标识,但若企业能提供"销售时口头提醒保质期"的录音或签收单,就能进一步降低风险。
记住: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法院不会帮您回忆"当时可能是什么情况",只会看"您现在能拿出什么证据"。完善的记录体系不是增加工作量,而是为企业筑起法律"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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