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违约金不得明显高于实际损失-阳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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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215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12月15日,原告阳新某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汪某德(借款人)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YX****101),主要约定:1.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100000元,用于周转,借款期限12个月。2.贷款利率按照贷款发放日前一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基础加515个基点(1个基点为0.01%)基点执行,年利率即为9%,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调整。3.还款方式为定期结息,一次还本,即贷款按日计息,借款人单期只偿还贷款当期利息,贷款到期时一次性偿还贷款本金。4.借款人应在每个还款日向贷款人偿还每期费用(如有)、本金、利息、罚息(如有)、复利(如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偿还的本金,贷款人有权按日(自贷款到期日的次日起算)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在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借款人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贷款人有权(自结息日的次日起算)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5.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6.对于本金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获全额清偿的借款,或者利息逾期超过九十天仍未获全额清偿的借款,按照费用(如有)、本金、利息的顺序逐项清偿;上述情形以外的借款,按照先还费用(如有)、还利息、后还本、息随本清的原则偿还。7.若借款人逾期偿付本息,贷款人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清偿全部或部分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并向借款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合同项下贷款人债权金额的20%。8.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带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实际承担。9.每月21日为付息日。
同日,原告阳新某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人)与被告汪某胜(保证人)签订《个人担保合同》,主要约定:1.担保方式为保证。2.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评估、鉴定、律师费、诉讼费等),主债权为债务人汪某德与贷款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YX****102)项下,贷款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全部主债权。3.被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100000元,履行期限为12个月。4.保证责任为连带保证责任。5.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债务系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宣布主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贷款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同日,原告阳新某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被告汪某德发放贷款100000元。后汪某德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0日偿还17笔利息共计9125元,偿还本金3笔共计346.16元,贷款本金差欠99653.84元。现因被告汪某德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引而成讼。
另查明,原告阳新某银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次诉讼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汪某德偿还借款本金99653.84元及利息、罚息、复利(从2022年12月31日起按年利率13.5%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10000元;汪某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驳回了银行关于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
这个案件的核心教训是:企业不能在合同中约定明显高于实际损失的违约金,否则法院将不予支持。阳新某银银行要求借款人支付欠款总额20%的违约金,但法院认为,银行已经获得了年利率13.5%的罚息和复利,这些已经完全涵盖了银行的实际损失,再额外收取20%的违约金明显过高,违反了《民法典》关于违约金应与实际损失相当的原则。
对企业的重要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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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设定要合理:很多企业认为在合同中约定高额违约金能起到震慑作用,但法院只会支持与实际损失相当的部分。就像这个案例,银行已经获得了13.5%的罚息,再要20%违约金就"过头"了。企业应根据行业惯例和可能的实际损失合理设定违约金比例,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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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条款要明确:本案中,法院支持了银行10000元律师费的请求,因为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借款人实际承担"。企业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写明律师费等实现债权费用的承担方式,否则发生纠纷时可能无法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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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条款要清晰完整:本案中,汪某胜签订的《个人担保合同》详细约定了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使银行能够顺利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企业作为债权人时,一定要确保保证合同要素齐全;作为保证人时,则要谨慎评估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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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要平衡:银行在本案中赢了本金和利息,却输了违约金部分,这就是因为合同条款设计不够平衡。企业签订合同时,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应确保各项条款符合法律规定且合理可行,否则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 签订借款合同时,违约金比例不要超过年利率24%
- 务必在合同中明确写明"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 保证合同要单独签订,并明确保证方式、范围和期限
- 重要合同签订前最好请专业律师审核,避免条款无效
四、专业支持助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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