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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金约定过高将被法院调低-杭州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广德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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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合同纠纷
案号:(2023)浙0102民初1847号
审理法院: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2年2月25日,甲方广德市某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杭州某都旅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合同有效期2022年2月25日至2022年10月5日;甲方同意销售且乙方同意购买甲方在位于卢村乡老鸭潭漂流景区门票;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抖音广告宣传及线上网络宣传,全年抖音广告及网络宣传费三十万元(费用以门票结算单价抵充);合同签订后,乙方需先行支付20万元至甲方账户作为门票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向甲方支付20万元。

2022年10月17日,甲方出具《还款承诺书》,载明:截至2022年10月10日,甲方欠乙方门票预付款及广告垫付费用总计348545元,承诺于2022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还清。若逾期未还款,甲方应按逾期款项每日0.05%向乙方支付滞纳金,并承担守约方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但甲方仅于2022年12月1日、12月19日分别支付200000元、60000元,余款88545元至今未付。乙方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并支付律师费8500元。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甲方需支付乙方欠款88545元、违约金(按日万分之二计算,从2022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律师费8500元;同时驳回乙方其他过高违约金的诉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避免“违约金陷阱”
这个案子的核心教训是:合同里约定的违约金太高了,法院不会全盘照收,反而可能帮你“砍价”

给企业的3个实用建议

  1. 违约金别“狮子大开口”:合理标准参考实际损失(比如利息损失),通常日万分之三至五比较稳妥。签合同前,问问自己:“如果对方违约,我最多损失多少?”别贪图吓人效果。
  2. 书面协议要“滴水不漏”:本案原告赢了,全靠《协议书》和《还款承诺书》写得清楚。口头约定?微信聊天?法院可能不认!关键条款(如金额、时间、违约责任)必须白纸黑字,双方盖章。
  3. 欠款及时“追一追”:甲方拖到年底才付部分款,原告一催就起诉,证据充分才赢了。企业遇到欠款,别等“年底算总账”,3个月内发书面催款函,保留快递记录——拖越久,证据越难找。

最后提醒:合同不是“签完就完事”,而是经营中的“安全带”。一次疏忽,可能让企业白干半年。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供极高的性价比顾问服务——您可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我们用实战经验帮您把合同、催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让生意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