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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地名+通用名称 标识需确保产品与产地真实关联-滁州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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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4)皖1103民初5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8月14日,凤阳某协会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取得第28845105号"凤阳麻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食用芝麻油。有效期限至2029年8月13日。凤阳某协会许可安徽某油脂有限公司使用该商标,并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2022年4月,凤阳某协会委托代理人在凤阳县多家超市购买"御顺牌凤阳纯芝麻油",经公证取证发现,产品外包装正面标注"凤阳纯芝麻油",顶部标注"凤阳麻油",但实际产地为安徽省马鞍山市。

某公司至今未取得芝麻油生产资质,其在诉讼前长期委托马鞍山某公司代加工生产麻油。虽然某公司声称自2016年起就使用"凤阳麻油"标识,但其产品原料和生产基地均无法证明位于凤阳。直到被起诉后,某公司才于2024年4月16日与马鞍山某公司解除委托加工合同,并与凤阳某油脂有限公司签订代加工协议。

凤阳某协会制定的《"凤阳麻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了使用该商标必须符合的生产地域范围、加工工艺及特定品质要求,而凤阳县范围内仅安徽某油脂有限公司等少数企业符合要求。

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凤阳某协会经济损失20000元(含合理开支);驳回凤阳某协会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因某公司已与凤阳企业签订代加工协议,侵权事实已不存在)。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地名+通用名称"不是你想用就能用! 很多企业认为"凤阳麻油"这种名称只是普通地名和产品名称的组合,可以随意使用。但法院明确指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核心在于产品与产地的真实关联性

企业必须警惕的三大风险点:

  1. "地名+通用名称"≠可以随便用
    《商标法》规定,即使商标包含地名和通用名称,你也不能随意使用。本案中,某公司虽然辩称"凤阳麻油"只是说明产地和产品类型,但因其产品实际产自马鞍山,与凤阳地域无任何关联,法院认定其使用具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构成侵权。
    企业应对策略: 使用任何包含地名的产品名称前,务必确认产品确实来源于该地,且符合当地特色工艺和品质标准。不要心存侥幸,以为"大家都是这么叫的"就安全。

  2. "先用权"≠万能护身符
    某公司声称自2016年就开始使用"凤阳麻油"标识(早于商标注册),但法院认为:即使使用时间早,若产品与产地无实质关联,先用权也不成立。因为地理标志的核心价值在于"产地决定品质",脱离产地的标识使用失去了存在基础。
    企业应对策略: 不要仅凭"我用得比你早"就大胆使用他人地理标志商标。重点检查你的产品是否真实具备该地域的独特品质,否则"先用"也可能变成"侵权"。

  3. 代工生产≠规避风险
    某公司委托外地企业代工生产却标注"凤阳麻油",这是典型的"挂羊头卖狗肉"。法院特别指出:代工厂所在地≠产品产地。即使你宣称"原料来自凤阳",若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采购记录、生产工艺等),仍会被认定为侵权。
    企业应对策略: 采用代工模式时,务必确保代工厂位于地理标志规定的区域内,并建立完整的原料溯源体系。保留所有采购凭证、生产记录,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地理标志是地方产业的"金名片",也是企业竞争的"护城河"。合法使用能提升产品价值,违规使用则可能面临高额赔偿。记住:消费者认的是"真产地",不是"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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