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保人与借款人不一致时保险公司只能向实际借款人追偿-凤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2 凤阳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343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2016年9月12日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为向安徽凤阳某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向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投保"安徽省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该保险单约定:投保人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被保险人凤阳某商业银行,担保人秦某2,贷款本金20万元,贷款利率5.66%,贷款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绝对免赔率33.33%,本保单系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即秦某1与凤阳某商业银行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贷款保证保险。

凤阳某商业银行官塘支行作为甲方(贷款方),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作为乙方(保险人),秦某1作为丙方(借款人),秦某2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助农宝"贷款保证保险追偿协议,约定:当丙方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赔偿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转让书,将借款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本息的权益按照乙方赔付比例转让给乙方。乙方有权根据权益转让书向丙丁方追偿,丙丁方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丙方自愿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丁方自愿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为行使追偿权利而支出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丙丁方应全额承担。

2016年9月29日,秦某1与安徽凤阳某商业银行官塘支行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9日,贷款利率5.66%,逾期罚息利率为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30%。秦某2以共同还款人的身份就上述贷款向安徽凤阳某商业银行官塘支行出具了共同还款承诺书。

2017年9月27日,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发生贷款保证保险事故。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与凤阳某商业银行签订了定损赔偿协议书,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一次性赔付凤阳某商业银行135790.29元,凤阳某商业银行将对投保人的债权权益转让给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2018年11月22日凤阳某商业银行收到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135790.29元。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因追偿未果,起诉来院。

法院最终判决:秦某1、秦某2向保险公司支付代偿款135790.29元及相应利息,并支付律师费1500元,但驳回了保险公司对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件看似简单,却藏着一个很多企业主容易踩的"大坑"——投保人和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时,保险公司在代偿后只能向实际借款人追偿,而不能向投保人追偿

在本案中,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是投保人(买了保险的人),但实际借钱的是秦某1(农场经营者),所以当保险公司替他们还了银行贷款后,只能找秦某1和担保人秦某2要钱,不能找秦某1水产养殖农场要钱。

为什么会这样?打个比方就明白了:

假设你帮朋友在保险公司买了份"借钱保证险",你朋友从银行借了20万做生意。结果你朋友还不上钱,保险公司替他还了13万多。这时候,保险公司能找你要这13万吗?不能!因为虽然你买了保险,但钱是你朋友借的、用的,你应该找你朋友要,而不是找买保险的人。

对企业来说,这个案例揭示了5个关键风险点和防范方法:

  1. 别混淆"投保人"和"借款人"身份

    • 风险:很多小微企业主习惯用个人名义借款但以企业名义投保,或者反过来,导致责任主体混乱。
    • 防范:借款就以借款主体名义投保,不要混同。如果是企业借钱,就以企业名义投保;如果是个人借钱,就以个人名义投保。实在无法一致时,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投保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 合同条款要看清"追偿对象"

    • 风险:本案中保险公司败诉就是因为合同只约定了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没约定向"投保人"追偿。
    • 防范:签订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时,重点查看"追偿条款",确认是否包含"投保人"。如果企业是投保人但不想承担责任,要争取删除相关条款;如果企业是贷款方想确保能追偿,要明确写入追偿对象。
  3. "共同还款承诺"比口头保证更靠谱

    • 风险:本案中秦某2因为签了"共同还款承诺书",所以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没有这个文件,可能就不用还钱了。
    • 防范:无论是借钱给他人还是让他人担保,一定要落实到书面文件上,口头承诺在法庭上很难被认可。特别是亲属之间,更要"亲兄弟明算账"。
  4. 绝对免赔率是把"双刃剑"

    • 风险:本案中保险单约定"绝对免赔率33.33%",意味着银行要自己承担1/3损失,所以最终保险公司只赔了13万多而不是20万。
    • 防范:企业购买保证保险时,要计算清楚免赔率带来的实际成本。33.33%的免赔率看似保费低,但一旦出险,自己要承担更大损失,未必划算。
  5. 出问题别"玩消失"

    • 风险:本案被告全部未到庭,结果就是法院直接支持了原告全部诉求。
    • 防范:遇到债务纠纷,一定要积极应诉。即使还不上钱,也可以争取分期还款或减免利息。不到庭等于自动放弃辩护权利,只会让情况更糟。

给企业主的特别提醒:
很多老板认为"我只是帮企业买了保险,钱是企业用的,出问题该找企业",但法律上不这么认定。投保行为本身不等于对债务的担保,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就像你给朋友买了份车险,他开车撞了人,保险公司赔了之后只能找你朋友追偿,不能找你这个买保险的人要钱。

企业法律风险早预防,经营发展更安心

作为专业企业法律顾问,我们发现80%的企业法律纠纷都源于合同细节不清和主体混淆。在金融借款、保险担保这类业务中,一个小疏忽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意想不到的债务。

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我们不仅精通各类合同风险防范,更懂得用企业能听懂的语言解释法律问题。我们的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可根据企业规模和需求灵活定制方案,甚至可以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风险体验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让专业律师成为您的"法律防火墙",避免因小失大,助力企业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