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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卖假OPPO手机被判赔1.8万-咸宁商标侵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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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案号:(2021)鄂12知民初1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OPPO”商标于2013年9月14日注册,有效期限至2023年9月13日,核定使用在第9类商品手机、移动电话等商品上,商标权利人为OPPO公司。“OPPO”商标于2012年12月被认定为驰名商标。2020年3月25日,OPPO公司的委托人员在淘宝购物平台一家名为“萌肉都市数码城”的店铺内,花费948元购买了一部商品名为OPPO的手机,手机包装及手机外壳均标有“OPPO”标识。后OPPO公司对所售手机进行鉴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该手机标志信息为假,且保修卡IMEI码与数据线均与OPPO公司生产的商品不同,鉴定为假冒OPPO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另查明,涉案店铺的经营者为赤某,经营范围为服装服饰、电子产品、手机及配件等。OPPO公司确认被告店铺现未继续经营。
法院判决结果:赤某赔偿OPPO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共18000元,驳回OPPO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卖假货=赔钱+丢生意!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坑”,尤其对开网店的朋友敲响警钟:

1. 卖1部假手机就构成侵权,下架也逃不掉赔偿!
法院说得很清楚:只要你在同一种商品(比如手机)上用了和别人一模一样的商标(比如“OPPO”),哪怕只卖1部、只赚几十块,也属于“商标侵权”。赤某虽然关了网店,但法院照样判他赔1.8万元——这钱包括OPPO公司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维权成本。很多小店主以为“卖完就删链接就没事”,其实只要证据被公证固定(比如本案的948元订单),关店也不影响索赔!

2. “驰名商标”被侵权?赔偿可能翻倍!
“OPPO”早在2012年就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法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更严格:

3. 网店经营者别当“甩手掌柜”!
赤某用工作室名义开店,实际经营者是姜某丹。但法院直接判“赤某”赔钱——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要对债务负无限责任!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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