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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只投保交强险不够用,事故赔偿要自掏腰包-咸宁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咸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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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5)鄂1202民初766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2月14日,廖某胡驾驶鄂AAK号小型新能源汽车与案外人余宏图驾驶的鄂某0号小型新能源汽车发生碰撞,造成鄂某0号汽车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时两车辆均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经交警认定廖某胡负全部责任,案外人余宏图无责任。2024年12月17日鄂某0号汽车被送往咸宁市某汽销售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维修,2025年1月2日交车离店,扣除每项维修材料的残值后计算得出最终维修金额合计16026元,鄂某0****号车辆所有人基于保险合同关系向原告某甲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提出赔偿,原告某甲保险咸宁中心支公司支付了赔偿款14026元并获得权益转让。

同时查明,廖某胡将鄂AAK****号汽车向某某保险武汉中心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廖某胡未将该车投保商业第三者保险。某某保险武汉中心支公司已经支付了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款2000元,并将该款支付给了咸宁市某汽销售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

还查明,2025年8月27日咸宁市某汽销售有限公司咸宁分公司出具情况说明,确认鄂某0****号汽车车辆受损的损失16026元已经扣除了残值。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廖某胡向保险公司支付14026元赔偿款及利息(自2025年8月19日起按年利率3%计算);驳回保险公司对某某保险武汉中心支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元由廖某胡承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一句话总结核心观点:企业车辆只投保交强险就像"穿短袖过冬",一旦发生事故,超出2000元限额的赔偿全部要自己掏腰包!

这个案子看起来是个人交通事故,但对企业管理者特别有警示意义。很多企业为了省钱,只给公司车辆投保最基础的交强险,却不知道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只有2000元。本案中,廖某胡就是吃了这个亏——他的车只买了交强险没买商业险,结果撞坏别人车花了16000多元,保险公司只赔2000元,剩下的14000多元全得自己掏。

对企业特别重要的3个风险提示

  1. 别让交强险"单打独斗"
    交强险就像雨伞,只能挡小雨,下大雨就会湿透。现在一辆普通轿车维修费动辄上万,豪车更是几十万起步。企业一定要为车辆配置足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建议至少100万保额),特别是物流、销售等经常用车的企业。记住:2000元交强险保额在今天连换个车灯都不够!

  2. 定期检查保险"健康状况"
    很多企业出事后才发现:

    • 保险过期没续保(就像手机欠费停机)
    • 只保了车头没保挂车(半挂车常见问题)
    • 新车添了设备没加保(如车载GPS、冷藏设备)
      建议:每季度安排专人检查所有车辆保险状态,设置到期自动提醒,就像给车辆做"体检"。
  3. 事故处理要"留痕"
    本案中廖某胡辩称"没通知我",但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按程序理赔就有效。企业遇到事故要注意:

    • 立即拍照留存现场(比目击证人更可靠)
    • 维修时索要详细清单(注明哪些是旧件哪些是新件)
    • 要求4S店出具残值扣除说明(就像本案关键证据)
      别等对方拿着完整单据来追偿时,你却拿不出反驳证据。

真实案例警示:去年我们处理过一个类似案子,某物流公司货车撞坏工地设备,损失28万元。因为只买了交强险,公司老板不仅赔光全年利润,还抵押了自家房子。而隔壁买了500万商业险的同行,同样事故只付了2000元保费就解决了。

企业车辆管理不是"省小钱"的地方,而是"防大雷"的关键环节。一次大事故的赔偿,可能抵得上企业十年省下的保费。特别是现在新能源车维修成本高,一辆特斯拉换个电池就要十几万,没有足额商业险就是拿企业资产在"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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