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期内绕过中介卖房仍需支付佣金 - 天长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81民初56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判决结果
2021年1月26日,秦某与天长市威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出售委托书》,约定:“甲方(秦某)委托乙方(天长市威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出售位于安徽省天长市天一阳光城8-2902的房产,甲方净得价63万元。若甲方在委托期内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自行成交,或通过其他中介与该客户成交,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需支付房屋委托价3%(即18900元)作为服务费。委托期从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8月1日。签订时,乙方支付甲方委托保证金10000元。”合同签订后,天长市威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支付了10000元保证金。期间,秦某因身体原因多次联系该公司业务员姚某,要求尽快卖房。2021年3月31日,该公司联系客户郑某订购该房屋,并签订居间定购书,业务员姚某将此事告知秦某。2021年5月26日,该房屋通过其他中介办理网签手续,出售给了郑某。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秦某需返还天长市威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保证金10000元,并支付服务费18900元;其他诉求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别以为“绕过中介”就能省佣金,合同条款是铁规矩!
这个案子看似是卖房小事,实则给所有企业敲响警钟:签了委托合同,就别想偷偷绕过中介“省中介费”,否则照样得掏钱! 法院为啥判秦某输?关键就两点:
- 合同条款写得清清楚楚:委托书里白纸黑字写着,只要在委托期内(2021年1月26日-8月1日),你跟中介介绍的客户直接交易,就算“代理成功”,必须付3%服务费。秦某通过其他中介把房子卖给郑某(正是中介介绍的客户),明显踩了红线。
- 口头承诺不顶用:秦某辩称“和中介业务员说好,5月25日前卖不掉就自己卖”,还拿出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但法院一查发现,业务员回复“25号能确定客户”,只是说“客户那天会决定买不买”,根本没同意提前结束委托。企业常犯的错就是:以为微信聊几句就能改合同,结果法院根本不认——合同改了必须白纸黑字签新协议,口头说说等于没说!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暴露三大风险:
- 风险一:合同条款不细读,稀里糊涂背锅
秦某签委托书时,可能没注意第4条“自行成交也要付佣金”的陷阱。企业签合同时,千万别扫一眼就签字!重点看“违约责任”“服务范围”等条款,问清“啥情况算违约”“口头约定算不算数”。 - 风险二:私下改约定,证据留不足
企业总想“灵活处理”,比如让中介“宽限几天”,但只在微信上说,没签补充协议。一旦闹上法庭,法院只认书面证据。记住:任何口头承诺,必须写进合同或签书面补充协议,聊天记录要完整保存(别删!)。 - 风险三:代理人权限乱用,责任全企业扛
秦某2作为秦某的售房代理人,以为自己能随便答应中介改条件。但法院说:代理人说的话,责任全归被代理人(秦某)。企业授权员工签合同时,必须写明“代理权限范围”,避免员工越权承诺惹麻烦。
防范小贴士:
- 签委托合同前,让专业律师审核,揪出“隐形陷阱条款”(比如本案的“自行成交付佣金”)。
- 卖东西时,别耍小聪明绕过中介——中介介绍的客户,必须通过正规流程交易。
- 沟通全程留痕:微信记录别删,重要事项发邮件确认,关键承诺补书面协议。
企业法律风险防不胜防?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实战经验帮您堵住合同漏洞、规避经营风险。服务性价比极高,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让您零压力享受专业护航。别等官司上门才后悔,早一步规划,少十分麻烦!
(注:本文案例已按规范隐去真实姓名,企业名称如“天长市威宇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统一简化为“天长市威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人物如“秦某1”简化为“秦某”,确保隐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