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更名后债务不消失,对账确认即须还款 - 定远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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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5民初4697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定远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1月1日,凤阳某楼医院有限公司与南京某星有限公司签订了《药品采购合同》,约定药品供货和付款事宜。2019年6月25日,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复同意“凤阳某楼医院”更名为“凤阳某门医院”,负责人变更为洪某阳。2021年7月8日,南京某星有限公司向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发送《应付账款询证函》,载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贵公司欠款224500.86元”。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在函件“信息证明无误”处盖章确认。但截至南京某星有限公司起诉时,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仍未支付该笔货款。
法院判决: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南京某星有限公司货款224500.86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从2021年8月3日(起诉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利息,直至付清为止。同时,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还需承担案件受理费2338元。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关键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暴露出许多企业容易忽略的“隐形炸弹”。法院判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败诉,核心原因就三点:名称变更≠债务消失、对账确认=铁证如山、拖延付款=多付利息。非法律人士也能轻松看懂的风险防范指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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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名?债务照样跟着跑!
凤阳某楼医院有限公司变更为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后,以为“换马甲”就能躲债,结果法院直接认定:新名称的公司必须承担原合同的所有义务。因为工商登记变更是连续的,债务不会凭空消失。很多小企业主觉得“公司改个名、换个老板,旧账就结了”,这是大错特错!
→ 防范建议:- 如果您要变更公司名称、合并或分立,必须书面通知所有合作方,并重新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债务归属。
- 接手新公司前,务必查清原公司的合同和欠款,避免“捡了芝麻丢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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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账单盖章=签字画押,千万别随便确认!
南京某星有限公司发去的《应付账款询证函》,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随手一盖章,就等于亲口承认“我欠钱”。法院直接拿它当核心证据,连开庭都不用——被告自己盖的章,还能赖掉?
→ 防范建议:- 收到对账函、询证函时,先核对金额是否准确,不确定就写“信息有误”并说明原因,千万别图省事直接盖章。
- 内部建立“对账双人审核制”:财务核数字,法务审条款,盖章前必须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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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不付款?利息悄悄涨到你肉疼!
合同里没写“逾期怎么算利息”,凤阳某门医院有限公司以为能赖掉利息,结果法院判从起诉日起按LPR(当前约3.45%)算利息。别小看这点数,22万欠款拖一年,光利息就多7000多元,时间越长越亏!
→ 防范建议:- 签合同时必须写清付款截止日和逾期罚则(比如“超期按日万分之三付息”),避免被动挨打。
- 发现资金紧张时,主动协商延期,签个书面补充协议,总比被告上法庭强。
一句话总结:企业变更名称不是“免债金牌”,对账确认就是“认债铁证”,拖延付款只会让债务雪球越滚越大。日常经营中,管好合同、勤对账、快付款,才能堵住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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