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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金标准约定不明将导致企业多付租金-长垣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长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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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豫0783民初905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5年11月11日,长垣市某办事处与河南省某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租赁185.61亩土地用于农业种植,租金为每亩每年1000斤小麦价格,按"支付租金时市场价格核实,逢一进五,逢六进十",每年9月10日前付清,逾期每日缴纳5‰滞纳金。2021年10月12日,河南省某有限公司将租赁权转让给河南某有限公司,三方签订《转让协议》,河南某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合同。

转让后,河南某有限公司按每斤小麦1.2元的价格支付2022年租金。2023年,河南某有限公司分两次支付了222732元(按每亩1200元计算),但长垣市某办事处认为应按当年市场价(约1.47元/斤)支付,主张差额55683元。对于2024-2025年租金,河南某有限公司未支付,某办事处要求按每亩1200元标准支付222732元。

法院判决:河南某有限公司需补交2023-2024年租金差额27841.5元(按每斤1.35元标准计算),但不支付滞纳金;必须全额支付2024-2025年租金222732元,并按年利率5.025%支付少量滞纳金1043元(远低于合同约定的日5‰);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模糊条款是企业"隐形钱袋子"

这个案子看似是租金计算争议,实则是合同关键条款写得太模糊惹的祸!企业最容易栽跟头的三个地方:

1. "按市场价格"等于没约定
合同写着"按支付租金时市场价格核实",但没说清楚:

2. 默许履行≠自动改合同
某公司连续两年按1.2元/斤付租金,某办事处收了钱但没签书面确认。企业常犯的错误:以为收钱=同意改合同。实际上,法院认为这只是"临时操作",不是正式变更。就像你让朋友帮你代付奶茶钱,他付了便宜的中杯,不能因此要求你以后永远只喝中杯!

3. 天价违约金=纸老虎
合同约定逾期每日5‰滞纳金(年化182.5%),但法院直接砍到年利率5.025%。因为《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就可要求降低。某公司2023年已付大部分租金,差额是理解分歧,不算恶意违约,所以一分钱滞纳金都不用付。

企业避坑指南(三招保安全)

价格条款要"钉死"
别写"按市场价格",改成:"参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官网每月公布的《河南省小麦收购价格》,取9月1日当月均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就像网购标清"¥199包邮",没人敢临时加价。

履行变更必须"留痕"
如果实际按1.2元/斤支付,马上补签《补充协议》:"双方确认自2022年起租金按每斤1.2元执行"。微信确认也行,但要留截图!收钱不等于认账,白纸黑字才是护身符

违约金设"天花板"
把"每日5‰滞纳金"改成:"逾期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LPR加50%计算,最高不超过欠款总额的20%"。既合法有效,又避免被法院砍半——毕竟真遇到老赖,能执行回来的才是真钱。

四、征和律师的贴心建议

这个案子最冤的是:某公司以为按惯例付了钱,最后还是得多掏2万多;某办事处想收高额滞纳金,结果竹篮打水。合同不是形式主义,而是真金白银的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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