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借款不按时还清,担保人也要“背锅”赔偿-许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长葛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1002民初1207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0年12月30日,被告长葛市某达实业有限公司与原告中原某银行许昌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借款300万元,借款期限从2020年12月30日到2021年12月1日,年利率4.35%,用途是“借新还旧”(即用新贷款偿还旧贷款)。原告于2021年1月5日发放了贷款。同一天,被告许昌市建安区某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李某分别与原告签订《保证合同》,自愿为这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罚息等,保证期为借款到期后三年。合同还约定:如果未按时还本付息,罚息利率按年利率6.525%计算;对未付的利息,也要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即“利滚利”)。
借款期间,长葛市某达实业有限公司一分本金和利息都没还过。截至2021年12月1日,拖欠本金300万元、利息119625元。之后,罚息和复利持续计算。
法院判决:长葛市某达实业有限公司必须还清300万元本金、119625元利息,并从2021年12月2日起支付罚息(按年利率6.525%)和复利;许昌市建安区某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和李某作为担保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5878.5元也由三被告一起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借款千万别当“老赖”,否则担保人也得“躺枪”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坑”:

给企业的救命建议

  1. 签合同前,逐字读条款:重点标出利率、罚息、复利、担保责任这些内容。拿不准?找专业律师花半小时过一遍,比事后赔百万划算多了。
  2. 还款计划留余地:别卡着最后一天还钱!提前1-2周准备资金,避免因转账延迟被算“违约”。
  3. 担保人要慎重选:别随便拉朋友或合作方当担保人。一旦你还不上,人家也得跟着赔钱,关系搞砸不说,还可能被告上法庭。

最后说句实在话
经营中借钱周转很正常,但法律风险就像“隐形债务”——平时看不见,一出事就压垮企业。与其事后哭诉“没想到”,不如事前做好防护。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顾问服务,用通俗语言帮您拆解合同陷阱、预警经营风险。我们主打极高的性价比,更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先体验1个月风险排查,觉得有用再合作,让您省心又省钱。

(注:本文案例已按要求隐去真实名称,仅作风险提示之用;具体法律问题请以专业咨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