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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微信群发辞退通知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新郑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新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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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01民终9885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一审)、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梁某于2018年1月1日到新郑市某甲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从事机扫车司机工作,某甲公司自2018年3月1日开始为梁某缴纳社会保险。2023年8月18日,某甲公司车队长李某景在微信群"机扫洒水司机群"中发送"李某伟、梁某、鲁某、乔某、杨某、林某、毛某、马某""李队,经公司研究决定,这8名司机,于今天8月18日辞退,所以需要您通知他们本人,明天无需打卡上班,打电话通知或者短信通知,务必通知到本人。""通知完以后他们就不需要钉钉打卡了,微信群也可以退出了。""今天我接公司领导通知,如果有啥问题,你们可以去公司找领导协调!"等多条微信消息,并转发办公室薛某向其发送上述内容的微信图片截图。

2023年9月11日,梁某向新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于2023年11月16日作出裁决,确认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8月18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裁决某甲公司支付梁某工资5689.39元、经济赔偿金40,816.56元、年休假工资2502.16元。某甲公司不服提起诉讼,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决某甲公司败诉,需向梁某支付上述款项共计4万余元。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老板看到这个案子可能会疑惑:"我们只是在微信群里随便说了一句'辞退',怎么就要赔4万多?"别急,我用大白话给你讲明白这个案子的关键点。

关键问题:微信群里的"辞退"消息算不算数?
法院认为:算数!而且是重大法律错误!

为什么呢?我们来拆解一下:

  1. 谁说的话都代表公司?
    虽然发消息的是车队长李某景和行政助理薛某,不是人事经理,但他们是公司员工,在工作群里发工作相关消息,就代表公司!就像你让司机送货,货物损坏了你得负责一样。法院认为:"薛某是公司行政助理兼财务,微信通知应视为某甲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

  2. 消息内容太"实锤"了
    群里说的可不是"可能要调整",而是明明白白写着:"于今天8月18日辞退""明天无需打卡上班""微信群也可以退出了"。这种话一说,就像把"我们不要你了"写在脸上,员工当然会认为被开除了。

  3. 事后补救太"心虚"
    公司后来解释说:"这是理解错误!"但法院根本不信——你8月18日把人"踢出群",9月27日(员工已经申请仲裁后)才说"回来上班吧",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法院一针见血指出:"梁某友已在某甲公司发出辞退通知后以实际行动表明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给企业的3个血泪教训:
教训一:微信群不是"随便说话"的地方!

教训二: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走"正规流程"!

教训三:出了问题别"狡辩",要"补救"!

企业自检清单:
▢ 是否制定了《员工沟通群管理规范》?
▢ 管理人员是否接受过劳动法培训?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标准流程?
▢ 是否保存所有人事沟通的书面记录?

记住:在劳动纠纷中,"说过的话"比"想表达的意思"更重要!员工手机里的聊天截图,就是将来法庭上的"呈堂证供"。别让一句微信群里的"气话",变成企业真金白银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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