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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免责条款不能拒赔停运损失-钟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钟祥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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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0881民初305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钟祥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5年3月29日13时,沈某驾驶车牌号鄂HR**的轻型货车,沿兴阳线行驶至兴阳线1732公里100米钟祥市组路段时,行驶至路左与对向宋某春驾驶车牌号豫GG的重型货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沈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时宋某春持有合法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沈某驾驶的鄂HR的轻型货车在某甲保险公司投保交强险和1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事故发生后,某甲保险公司支付豫GG****的重型货车维修费6500元。

另查明,2025年7月15日荆门市某某有限公司出具的司法鉴定评估报告对豫GG的重型货车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每日停运损失价值评估为790元。根据钟祥市某某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豫GG的重型货车在该公司维修时间为29天,但经法院了解,实际维修时间约为10天左右。

法院判决:某甲保险公司赔偿宋某损失11850元(790元/天×15天);驳回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5元,由宋某负担167元,某甲保险公司负担108元;鉴定费5000元由某甲保险公司负担。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例看似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但背后隐藏着企业常忽视的法律风险——保险公司以"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为由拒赔,最终法院却判决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为什么呢?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没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明确说明"免责条款的义务。

核心问题:免责条款不是盖个章就有效的!

某甲保险公司拿出保险条款说:"看,第24条写着停运损失不赔,这是免责条款!"还提供了钟祥某食品有限公司盖章的"投保人声明"。但法院仔细一看:保险公司不能证明在投保时向企业详细解释了这个条款的具体含义和法律后果,只是让企业在一堆文件上盖了个章。就像你去餐馆吃饭,服务员递给你一份超长的"免责菜单",你匆匆签了字,但没人告诉你"点了这道菜拉肚子我们不负责",这能算你真的明白并同意吗?显然不能!

企业必知的3个风险防范要点:

  1. 投保时别只顾盖章,要"真明白"
    很多企业购买保险时,业务员让在一堆文件上盖章就完事。但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保险公司没向你充分解释哪些情况不赔(比如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将来出事时他们可能照样要赔。作为企业,投保时一定要:

    • 要求保险公司用通俗语言解释免责条款
    • 录制讲解过程或要求对方提供书面说明
    • 保留沟通记录(微信、邮件等)
      就像签合同时要逐条看清楚,别被"行业惯例"忽悠了。
  2. 员工开车出事,公司要"兜底"
    沈某是钟祥某食品有限公司员工,开车是职务行为,所以公司要为事故负责。很多中小企业以为"车是员工自己开的,出了事和公司无关",这是大错特错!只要能证明是工作需要(比如送货、跑业务),企业就要承担赔偿责任。建议企业:

    • 给所有工作用车购买足额商业保险(至少200万以上三者险)
    • 建立车辆使用登记制度,明确"何时何地为何事使用"
    • 定期给司机做安全培训并保留记录
  3. 损失计算要"实事求是",别"狮子大开口"
    宋某主张29天停运损失(3万元),但法院查实实际维修只用10天,最终只认15天。企业作为责任方时,要主动核实损失真实性;作为受害方时,也要注意:

    • 维修尽量选择正规渠道,保留完整维修记录
    • 停运损失要有银行流水、运输合同等证据支撑
    • 别因"保险公司会赔"就放任损失扩大(比如该修不修等保险公司)

给企业的温馨提醒:
买保险不是"买心安",而是"买保障"。很多企业老板觉得"有保险就万事大吉",却在投保时敷衍了事。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会不会赔、赔多少,往往取决于投保时那几分钟你是否真的"明白"了条款内容。建议每年review一次保险合同,特别是免责条款部分,必要时请专业律师帮忙解读。记住:法律保护的是认真对待规则的人,不是马马虎虎盖个章就完事的人。

最后划重点:免责条款要"明确说明"才有效!企业投保时多问一句"这条具体什么意思",将来可能省下几万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