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劳务报酬因证据不足部分债务不被法院支持 - 孝南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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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作为企业主,您是否担心拖欠工资会引发官司?最近一个真实案例提醒我们:企业不保存好工资记录,很可能像下面这个公司一样,明明欠了钱,却因“说不清”而只被判还一部分!别急,我用大白话带您拆解这个教训,教您轻松避开风险。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902民初469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25年2月,杨某受孝感某科技有限公司雇请当普工,按要求在公司工作群打卡上班。2025年4月3日,公司财务余某在群里发了考勤表,显示杨某出勤29天、加班11小时;4月6日,杨某被踢出工作群;4月17日,财务又单独发给他3月份工资条,写明工资4268.94元。后来杨某多次催款,公司负责人易某在电话里说“等外面收账后就付”,但一直没给。杨某一气之下告上法院,要求公司支付2月和3月工资共5578.03元,外加5000元违约金。
法院怎么判?公司只用付3月份的4268.94元工资,2月份的1309.09元不认!为啥?因为杨某拿不出2月份工资条的聊天记录证明。另外,法院说易某作为公司员工催款时说的话是“职务行为”,个人不用赔钱;违约金5000元也没法律依据,全被驳回。
三、核心观点:企业必须守住“证据关”,否则工资白欠也白干!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最常踩的“坑”:工资支付只靠口头说、随手发,关键证据没留痕!
- 为啥2月份工资“飞了”? 公司财务虽然口头提过2月工资,但杨某找不到微信记录证明具体金额。法院只认“铁证”——工资条、考勤表必须保存完整,最好每月让员工签字确认。否则就像公司自己挖坑:钱可能真欠了,但员工拿不出证据,法院也帮不了您(反过来,企业也可能被冤枉多付钱)。
- 为啥个人不用“背锅”? 易某作为公司员工,催款时一句话就被告上法庭。但法院认定这是“代表公司干活”,不是个人承诺。这提醒老板:所有对外承诺必须用公司公章或正式文件,别让员工私下拍胸脯! 否则员工可能惹上个人债务,公司也难脱干系。
- 风险怎么防?
- 工资记录“三件套”不能少:每月工资条+考勤表+员工签字确认单,电子版备份到云端(比如企业微信/钉钉),纸质版存档2年以上。
- 沟通全程留痕:工作群发工资信息要清晰(比如“杨某2月工资1309.09元,详见附件”),避免模糊聊天;重要承诺必须走公司邮件或盖章文件。
- 员工离职立刻结清:别等“收账后再付”,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离职当天结清工资,签好《离职结算单》,一劳永逸。
说白了,企业不怕欠钱,怕的是“说不清”。一次官司可能只赔几千块,但暴露的管理漏洞会让员工寒心、招人更难,甚至引发集体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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