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未缴社保随意解雇员工必赔经济补偿金-赤壁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赤壁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16)鄂12民终99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3年11月18日石某应聘到赤壁某业房地产有限公司上班,从事成本控制部结算员工作。该公司从其财务经理牟某的牡丹卡上(卡号62220****038611)于2014年1月11日支付工资6000元,另支付2014年1月至12月石某的工资额为86484元,12个月平均工资为7207元。2015年2月14日支付工资7600元。2015年1月30日该公司通知石某到其人事部办离职手续。石某办理离职手续后,于2015年2月4日向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15年7月6日仲裁委裁决:双方于2015年1月31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石某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10206元;公司为石某补缴2013年12月至2015年1月的养老保险。

法院最终判决:赤壁某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石某经济补偿金10206元,双方劳动关系于2015年1月31日解除,二审驳回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三、风险提示与防范建议

核心观点:企业不交社保、随意解雇员工,不仅赔钱还输官司!

这个案例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最容易踩的“大坑”。公司觉得石某是临时工,没签合同、没交社保,还突然让他走人。结果呢?法院一查:工资是公司财务经理的卡发的,考勤记录也能证明上班事实,公司却拿不出任何反驳证据。最后不仅白赔1万多,还得补社保——钱没省到,反贴进去更多。

为什么企业总在这类事上栽跟头?

  1. “省钱”变“赔钱”:很多老板以为不交社保能省点开支,但法律明文规定: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企业就必须交社保。一旦员工告到仲裁委,企业不仅要补缴(还得交滞纳金),如果因此解雇员工,还得额外赔“经济补偿金”(本案中赔了1.5个月工资)。
  2. “没证据”就认输:法院说了,考勤表、工资单这些关键材料本该企业保管。公司如果拿不出,就默认员工说的对(比如本案中公司死活不承认劳动关系,却连考勤记录都不提交,直接败诉)。
  3. “口头解雇”埋雷:公司让石某“去人事部办离职”,既没书面通知,也没说明理由。法律上这叫“违法解除”,赔钱是板上钉钉的事。

企业三招轻松避坑

  1. 入职当天就“留痕”

    • 员工一上班,立刻签书面劳动合同(哪怕电子合同也行),同时办社保增员。别信“试用期不交社保”的谣言——从第一天起交,才是合法省心的做法。
    • 小技巧:用手机拍下员工签字的合同照片,连同入职表一起存公司云盘,花1分钟就能防大风险。
  2. 解雇必须“走流程”

    • 如果真要解除合同,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写清楚原因(比如“因公司业务调整”),并结清工资、支付该给的补偿金。
    • 血泪教训:本案公司让员工“去人事部办手续”,看似简单,实则没留书面证据,被认定为“无故解雇”,白赔钱!
  3. 证据保管“别偷懒”

    • 工资表、考勤记录、离职交接单这些材料,至少保存2年。别嫌麻烦——仲裁委一旦调查,拿不出证据的企业90%以上会败诉。
    • 实操建议:每月打印考勤表让员工签字,工资条随现金一起发(或邮件发送后截图保存),这些动作花不了5分钟,却能救命。

最后划重点:劳动纠纷不是“打官司才该怕”,而是日常管理漏洞的集中爆发。企业省下社保那点钱,可能连1次赔偿款都不够;但规范操作一次,却能避免数万元损失。别等员工告上门才后悔——合规不是成本,是企业最稳的“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