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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挂靠关系无书面协议企业将与司机共担事故赔偿责任-赤壁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赤壁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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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案号:(2023)鄂1281民初72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1年10月09日11时49分,魏某新驾驶车牌号为鄂L6的大型客车,沿台小线行驶至台小线1118公里500米(周郎咀村委会路段)时,与沈某甲驾驶车牌号为鄂某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财产损失。
2021年10月11日,该交通事故经赤壁市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当事人魏某新负主要责任;当事人沈某甲负次要责任。
鄂某号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为案外人沈某乙,其为该车辆购买了机动车损失保险。鄂L6号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为赤壁某运输公司。上述事故发生在双方车辆购买的保险期间内。
事故发生后,小型客车所有人沈某乙向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武汉某支公司申请理赔,获得44433元保险赔偿款(交强险已赔付2000元)。保险公司取得代位求偿权后,向魏某新和赤壁某运输公司追偿。
赤壁某运输公司称与魏某新是挂靠关系,车辆实际由魏某新所有,但未能在法院规定时间内提交挂靠协议。

法院判决:魏某新与赤壁某运输公司需共同向中国某财产保险公司武汉某支公司支付31103.1元保险理赔款及从起诉日起计算的利息,驳回保险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当企业作为车辆登记所有人,却无法提供与实际使用人的书面协议时,将不得不与司机一起"背锅"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具体来看:

  1. 挂靠关系必须"纸面化"
    赤壁某运输公司声称魏某新是挂靠车主,车子实际归魏某新所有,但因为拿不出挂靠协议,法院直接认定运输公司要和司机一起赔偿。很多企业以为"口头约定"就够了,或者签了协议却随便乱放,等出事时找不到。记住:没有白纸黑字的协议,法律就不认这个关系!

  2. 协议内容要完整规范
    即使有协议,如果内容不完整(比如没写清楚车辆归属、责任划分、保险购买等),同样可能被认定无效。协议必须明确:谁实际拥有车辆、日常谁管理、事故责任如何分担、保险费用谁承担等关键问题。

  3. 及时收集保存证据
    本案中运输公司说"签了协议",但法院给时间提交时却交不出来。建议企业:

    • 所有合同必须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 电子版同步备份在公司云盘
    • 每季度检查重要协议是否齐全
    • 指定专人管理合同档案
  4. 别让"名义车主"变成"真债主"
    很多运输、物流企业为扩大业务,允许个人车辆挂靠在公司名下运营。但若管理松懈,当挂靠车辆出事故时,保险公司和受害者都会先找登记车主(也就是企业)索赔。企业赔了钱,可能根本追不回损失。

给企业的实操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想当"甩手掌柜"只收管理费,却不做规范管理,一旦出事就是自掏腰包。花10分钟签份协议,能避免未来几万元的损失。管好你的"纸面证据",就是守住企业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