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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不能简单主张母公司场地占用费的法律警示-荆州侵权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荆州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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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侵权责任纠纷
案号:(2025)鄂10民终258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小车有某(深圳)文旅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28日,现登记的股东为李某(占股49%)和徐某(占股51%)。荆州某乙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成立。

2023年4月15日,小车有某(深圳)文旅科技有限公司与某丙公司签订《户外场地使用协议》,约定了某丙公司将洋码头园区内的场地出租给小车有某(深圳)文旅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展示移动商业道具等事项,租赁期限自2023年4月15日至2028年4月14日止。

荆州某甲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6日,是荆州小车有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5月28日,小车有某(深圳)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向某丙公司出具《授权书》,载明:"按照招商引资协议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更好的服务沙市某夜市街项目,我公司现全权委托'荆州市某有限公司'投资和营运管理沙市某夜市街项目。"

2023年9月25日,王某与李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王某自愿将荆州某乙公司100%的股权及关联公司资产以20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李某;2023年11月23日,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某经营的14号车、15号车王某拥有免费经营权,如股权转让目标公司与某合作结束,王某有权在荆州小车有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任何经营场所自己选择两个铺位继续经营作为补偿;如果公司在荆州市无场地经营,则王某放弃此权益。签订协议当日,荆州小车有某有限公司向王某出具《收据》,载明:"王某(洋码头14号、15号推摊位车)......还在洋码头经营期间无须缴纳费用(含租金和管理费)"。

2023年11月30日,荆州小车有某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王某变更为朱某,股东由王某变更为李某(占股70%)、朱某(占股30%)。2024年7月1日,荆州小车有某有限公司办理了简易注销登记。

廖某作为王某的儿媳,以荆州市沙市区某店的名义占有使用14号街景车,于2024年9月30日撤场。

法院判决:一审和二审均驳回了荆州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即不要求廖某支付14号岗亭占用费60187.6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三、核心风险警示:子公司不是母公司的"提款机",资产权属必须清晰

很多老板以为:"我是母公司老板,子公司也是我开的,资产想怎么用就怎么用"。这个荆州案例就是活生生的教训——荆州某甲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拿着母公司签的场地授权书,理直气壮地向商户要场地占用费,结果法院说:"不!你没这个权利!"

为什么输得这么冤?关键在三个致命误区:

误区一:把"一家人"当成"一个人"
荆州某甲公司反复强调:"我是独立法人!母公司签的免租协议跟我没关系!"但法院一针见血指出:14号车是母公司买的资产,母公司有权处分。当王某通过股权转让协议获得免费经营权时,荆州某甲公司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这辆车已经转给自己。就像你弟弟借了你家的房子免费住,你作为哥哥不能跳出来说:"这是我新买的房子,你得交房租!"——除非你能拿出房产证证明房子已过户到你名下。

企业该怎么做?
✓ 集团内资产转移必须"见字如面":子公司使用母公司资产,要签书面协议明确权属
✓ 财务上严格区分:母子公司各自建账,资产购买发票、权属证书必须对应到具体公司
✓ 定期做"资产体检":避免出现本案中"子公司说资产是自己的,但拿不出购买凭证"的尴尬

误区二:合同写得"差不多就行"
荆州某甲公司认为:"免租只针对餐车,外摆场地要另收费"。但法院翻遍所有合同发现:商户租赁合同里只写"租金若干",没提外摆面积收费;补充协议也只说"免费经营",没区分车辆和场地。这就像你租了个奶茶店,合同只写"月租5000元",房东事后不能突然说:"你门口站人的地方要加收2000元!"

企业该怎么做?
✓ 合同关键条款拒绝"大概齐":比如"免费经营"必须写明是否包含场地、水电等附属权益
✓ 特殊约定单独列明:如"本协议免费范围仅限于设备本身,场地使用费另行计算"
✓ 用"排除法"写清楚:在免租条款后加上"除XX费用外,其余费用不免"

误区三:证据意识停留在"我以为"
荆州某甲公司二审时提交了审计报告,想证明母公司无权处分资产,结果法院直接说:"和本案无关"。因为他们始终没解决核心问题:14号车到底归谁?发票显示是母公司买的,子公司却说"车是我的",这就像你说"手机是我的"却拿不出购买记录,法官当然不信。

企业该怎么做?
✓ 重要资产"五证齐全":购买合同、付款凭证、发票、权属证书、交接清单缺一不可
✓ 历史协议"动态管理":母公司签的协议,涉及子公司权益的要及时书面确认
✓ 纠纷前先自查:像本案中,子公司在起诉前就该先证明"14号车是我买的"

特别提醒餐饮、文旅类企业:本案中的"外摆面积"争议在夜市、美食街太常见了!如果合同没明确约定:
✅ 桌椅摆放区域是否收费
✅ 用水用电是否含在租金内
✅ 门前道路使用是否另计费
——后期要钱时90%会像本案一样败诉!

四、让专业力量守护企业资产安全

很多企业总在纠纷发生后才想起找律师,结果像荆州某甲公司一样,拿着不完整的证据打"必输之仗"。征和律师事务所专注为企业提供前置化法律顾问服务——不是等出事才救火,而是帮您提前堵住漏洞。我们独创的"资产权属诊断体系"已帮助327家企业厘清母子公司资产关系,避免类似本案的权益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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