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租赁合同中债权归属不清将损失部分租金 - 鄂州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鄂州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作为企业老板,您是否遇到过客户拖欠租金的情况?想追讨时却发现部分款项“名不正言不顺”,最后法院不支持?今天我们就用一个真实案例,教您如何避开这个大坑。语言尽量大白话,保证您3分钟看懂!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703民初64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鄂州市华容区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事实部分(直接摘自判决书,已隐去敏感信息):
2022年11月7日,华容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将胡林社区骆李社区无偿划转给鄂州某容区某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2年11月9日,该公司与鄂州市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将36间门面租给物业公司,租期两年(2022年11月9日至2024年11月8日),总租金269000元,约定第一年租金签约时付清,第二年租金在上一年第11个月底前付清。合同签完后,物业公司一分租金没交,经多次催收仍拒绝支付。

判决结果很简单:

  1. 法院判物业公司必须支付269000元租金;
  2. 但驳回了原告主张的另外17300元(理由后文详解);
  3. 物业公司想用“原告欠我的物业费”来抵扣租金,法院也没同意。

三、核心风险提示:债权不清=钱打水漂!

这个案子表面是“要租金”,实际暴露了企业最常犯的两个错误:
错误1:把“代人收款”当成“自己能要钱”
原告公司除了主张合同内的269000元,还额外要了17300元。理由是:有个叫“三江港新区拆迁安置办公室”的单位委托他们去收这笔钱。但法院一查发现——人家只是让原告“帮忙催收”,没把债权转给他们!结果:原告不是真正的债主,这笔钱法院直接驳回。

通俗说: 就像您让邻居帮您向小王讨500元借款,但小王实际只欠您朋友钱。您硬要自己出面要,法院当然不认!
企业避坑指南:

错误2:把“两笔账混成一笔算”
物业公司辩称:“原告欠我276000元物业费,应该从租金里扣掉!”但法院为啥不采信?因为租赁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是两码事:

总结关键点:

  1. 债权必须“名正言顺”:要钱前先问自己——这钱到底归谁?
  2. 合同别“一拖二”:租房子、搞物业、修设备……各签各的合同,各算各的账。
  3. 催收留证据:短信、邮件、书面通知都保存好,别只靠微信随便一说。

征和小贴士
这类风险看似简单,但90%的企业栽过跟头!我们服务过300+家企业,发现老板们常因“以为懂点法律”而省下法律顾问费,结果吃大亏。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为企业定制法律风控方案:

  • 极高的性价比:小企业也能用得起,年费不到您一次诉讼费的1/3;
  • 先试用满意后付款:首月服务免费体验,觉得值再签约,零风险护航经营。
    别等钱要不回来才后悔——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

(注: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人名已按规范隐去,核心法律逻辑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