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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支付必须直达工人账户,避免返还行为防连带责任 - 巢湖劳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巢湖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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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0181民初690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被告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是巢湖市某工程的承包单位。原告张某经被告高某召集到工地干活,日常由高某管理。工资先由高某核算,再报给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把钱打到张某等人的银行卡里。根据高某写的总账单,张某和另外5名工人(熊某、翟某、李某、江某)一共应得劳务费83950元。张某自己记账显示,他干了60天,每天200元,扣掉已领的钱,还剩5000元没拿到。
2023年4月14日,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分别给熊某转账14490元、翟某14400元、张某15000元、李某14490元、江某14400元。但事后高某又从熊某处拿回8000元、翟某处10000元、张某处10000元、李某处10490元、江某处10000元,并给每人写了记账单。2023年6月7日,高某和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结算了工程款,高某签字确认领了683422元。另外,2023年中秋节,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的员工还通过微信给张某转了17000元。

法院判决:高某在10天内支付张某5000元劳务费;驳回张某要求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付钱的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企业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很简单:总承包单位把工资打给工人后,如果工人又被分包商要求“返还”部分款项,导致工资被拖欠,企业原本能免责,但必须证明自己已足额支付且支付流程规范。法院为什么没让安徽巢湖某有限公司赔钱?因为他们把工资直接打到了工人卡上(还额外付了中秋款),总金额超过了应发工资。但问题出在高某让工人“退钱”——比如张某领了15000元,又被高某拿走10000元,这才欠了5000元。

对企业来说,这可是个大教训!很多公司以为“工资打给分包商就行”,但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总承包单位必须对工资支付全程负责

企业怎么防风险?3招搞定

  1. 工资必须“点对点”直达工人账户
    别让分包商经手工资!直接按工人花名册打钱到个人银行卡,并短信通知工人查收。严禁要求工人“返还”任何款项——哪怕分包商说“预支工资”,也得走公司正规流程。
  2. 留好“支付全过程”证据
    每次发工资,保存好银行回单、工人签字的确认单、甚至现场录像。工人领钱后若被分包商索要“回款”,立刻叫停并报警(这可能涉及诈骗)。
  3. 定期突击检查工地
    每月随机找工人私下聊天:“工资到账了吗?有没有人让你退钱?” 发现问题马上整改,别等工人告上法院才后悔。

记住:农民工工资是“高压线”,企业省了监管功夫,可能赔上数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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