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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须自掏腰包赔偿工亡待遇-长葛劳动争议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0 长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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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劳动争议
案号:(2024)豫1082民初754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张某洋(2001年9月21日生)系张某、马某之子。2021年1月8日,张某洋死亡。张某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张某洋与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9日作出仲裁裁决,确认张某洋与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2021年3月9日,张某向长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于2022年7月25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张某洋所受伤害视同工伤。决定书载明:2021年1月7日晚上9点半左右,张某洋在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吃过晚饭回到宿舍后,等待厨师长开会时突发疾病晕倒不醒,1月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工伤认定,但一审、二审法院均驳回其请求。后张某、马某申请仲裁,要求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长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15日裁决公司支付共计903877.73元。公司不服诉至法院,另查明:张某、马某支出医疗费11521.73元(医保报销3966.53元),公司已支付20000元,且未为张某洋缴纳工伤保险费。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审判决长葛市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张某、马某医疗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899911.2元;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核心观点:不缴工伤保险,企业赔到“肉疼”

这个案子核心就一句话:企业不给员工交工伤保险,出事后就得自己全额掏钱赔!

给企业的血泪提示:

  1. 社保不是“ optional”,是 mandatory(必须的)!
    工伤保险是法律强制要求企业缴纳的,不是“可交可不交”。哪怕员工主动说“不用交”,企业也得交!一旦出事,企业就是“全责背锅侠”,赔偿金额往往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本案就是近90万)。

  2. 别心存侥幸:小企业、临时工都逃不掉!
    很多小企业觉得“员工少、风险低”,或者用“临时工”“兼职”当借口不交社保。但本案中张某洋只是厨师,公司照样赔惨。法律不分企业大小,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参保!

  3. 早交早安心,晚交晚“出血”!
    补缴社保可能只需几千元,但工亡赔偿动辄几十万。本案公司如果当初每月交300元保险费,现在就能省下90万。记住:省下的保费,可能变成未来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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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真实案例改编,企业名称及人名已做匿名化处理,旨在普及法律常识。具体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