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中保留完整证据链是企业追回货款的制胜法宝-天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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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1181民初5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柏某华通过江苏省盐城市的单某勤(在被告处承包锅炉供气的)而与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杨某认识。2021年4月15日,被告向原告出具计划单需购买一批成品纸,双方谈好价格和数量,原告在南京某光再生纸业有限公司购买后,由原告车辆直接将成品纸送到被告处,由被告员工李某春验货后在原告出具的《天长某电生物贸易有限公司原纸出库单》上签字确认。2021年4月23日,原告开具了《安徽增值税发票》给被告。2021年6月24日及6月28日、8月8日、8月20日、8月26日,按被告要求,原告直接将成品纸从南京某光再生纸业有限公司购买后送到被告处,由被告员工李某春验收签字。以上成品纸货款为690,908.77元。2021年6月23日被告背书转让100,000元承兑汇票给原告。期间双方约定:原告每次送成品纸后拖一车废纸回来,卖给天长某隆纸业,由天长某隆纸业出具票据通过微信发给被告确认,被告再补贴运费1500元。原告于2021年6月26日及6月30日、8月9日、8月20日、8月21日、8月27日从被告处购回废纸,总计货款364,570元。被告还应给付原告货款226,338.77元。原告除2021年4月15日货款开具了发票,其余货款均未开具发票。原告多次要求对账并支付剩余货款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被告江苏某龙包装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货款226,338.77元,并支付从2022年1月5日起按LPR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4018元由被告承担。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3个法律风险点
风险点1:送货验收单=您的"现金收据",签字缺失等于钱打水漂
本案中,原告能胜诉的核心武器是每一张都有被告员工签字的送货单和验收单。想象一下:您把价值10万元的货物送到客户仓库,对方口头说"明天付款",但没人在单据上签字确认。一旦对方赖账,您连"货物是否送达"都证明不了!本案中被告员工李某春每次都在出库单上签字,法院才认定交易真实存在。
企业行动指南:
- 送货时必须让对方指定人员在带公司抬头的正式单据上手写签字(不要用电子签名替代)
- 单据要注明货物名称、数量、单价、总金额(像本案中"原纸出库单"那样)
- 对方拒签时,立即拍照/录像记录货物送达过程,并通过微信文字确认
风险点2:发票不是救命稻草,但能防"暗箭"
本案有个细节:原告只对部分货款开了发票,其余都没开,但法院仍支持了诉求。这说明不开票不等于不能要钱,但别高兴太早!现实中很多企业栽在两个坑里:
- 坑1:口头约定"先不开票,少付点钱",结果对方赖账时以"没收到发票"为由拒付
- 坑2:像本案被告一样玩失踪,导致您连追讨利息的依据都没留(利息从起诉日起算,如果早开票可从交货日起算)
企业行动指南: - 即使对方说"不用开发票",也要在合同写明:"付款前需开具发票,逾期付款按日万分之五计息"
- 每次送货后3天内必须开出对应发票,通过邮政EMS寄出并保留凭证
风险点3:抵账操作要"留痕",微信记录也是证据
本案最聪明的操作是:原告把回收废纸的票据通过微信发给被告确认,天长某隆纸业再打款。当被告抵赖时,这些微信记录直接成了冲抵货款的铁证!但很多企业却栽在:
- 口头说"这车废纸抵5万货款",事后对方说"只抵3万"
- 微信聊天说"收到货了",但没留截屏,手机一换就没了
企业行动指南: - 所有抵账、冲账必须当天书面确认(哪怕微信文字也要写清"XX废纸货款364,570元,冲抵成品纸货款")
- 定期导出微信聊天记录,打印成PDF加盖公章存档
给老板的特别提醒:本案被告最大的错误是收到传票后拒不到庭!如果您被起诉却躲着不见法官,法院会直接按原告说的判(就像本案直接认定了22万欠款)。记住:收到法院文件24小时内必须联系律师,哪怕只说"我要求延期举证"都能保住抗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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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看似简单,实则暗藏企业日常交易的致命陷阱。作为专注企业法律顾问15年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发现:90%的货款纠纷源于交易过程的"小疏忽"。我们为企业量身定制的法律顾问服务,通过"交易全流程合规嵌入",让您在签合同、送货、对账每个环节自动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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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公司及人名已按司法文书规范匿名处理,案例引自真实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