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积水致顾客摔倒企业需担责-广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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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
案号:(2025)皖1882民初2045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广德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2024年8月9日9时40分许,原告王某在被告广德某商业有限公司处购买水果,在步行前往称重摊位称重过程中,因被告称重摊位附近处有积水,原告行至该处不慎踩到积水导致突然摔倒受伤。原告伤后被送往广德市人民医院治疗,经诊断为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在该院进行保守治疗,原告本人支付医疗费2070元。2024年12月16日,安徽德宁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被鉴定人王某构成十级伤残,伤后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90日,原告支付鉴定费1430元。原告事故发生前在安徽某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班,从事保洁和后厨工作,月工资为3500元。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商场未及时清理积水,需承担80%的赔偿责任,判决广德某商业有限公司赔偿王某80358.9元;王某因自身未注意观察地面情况,承担20%的责任。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别让"小水渍"变成"大麻烦"
这起案件看似简单——商场地上一点积水,顾客滑倒摔伤,但背后却藏着企业最容易忽视的"安全陷阱"。作为企业法律顾问,我经常遇到类似咨询:"地上有水顾客自己没看见,凭什么要我们赔钱?" 这个判决给出了明确答案:
1. "安全保障义务"不是口号,而是真金白银的责任
商场、超市、餐厅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法律上被称为"安全保障义务人"。这意味着:
- 您必须主动排查隐患(比如积水、油污、松动的地砖)
- 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处理(不能等"反正没出事")
- 临时措施要到位(比如放置"小心地滑"警示牌)
本案关键点: 商场称重区是高频活动区域,积水极易导致摔倒,但企业未及时清理,也未设置警示标识,直接被认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院明确表示:"经营者不能以'顾客自己没注意'为由推卸责任"。
2. 顾客也有责任?没错!但企业永远是"大头"
判决中王某自己承担了20%责任,因为他走路时未观察地面。但请注意:
- 企业责任比例通常高达70%-90%(本案80%已算对顾客很"宽容")
- 即使顾客穿高跟鞋、玩手机摔倒,企业仍需先证明"已尽到充分提醒义务"
企业自保口诀: "勤巡查、快处理、留证据"
- 每2小时巡查一次易湿滑区域(尤其是雨天/清洁后)
- 发现积水3分钟内清理并拍照留存
- 在监控盲区加装警示牌(保留采购记录和摆放照片)
3. 赔偿金额远超想象!别只算"医药费"
本案王某仅自付2070元医疗费,但最终获赔8万多元!因为赔偿包括:
- 伤残赔偿金(十级伤残≈13年收入×10%,本案6.4万元)
- 误工费(即使退休人员从事兼职也需赔偿)
- 精神抚慰金(5000元起,无需发票)
- 鉴定费+交通费(即使没票据也会酌情支持)
风险提示: 如果顾客伤势更重(如骨折需手术),赔偿可能突破20万元!
4. 企业该怎么做?3个零成本动作防风险
① "黄金5分钟"响应机制
地面有水?清洁工必须5分钟内到场处理,店长同步检查——比事后赔钱便宜一万倍!
② 监控视频多存30天
本案法院参考了监控录像。建议监控保存期从常规的15天延长至30天(存储成本≈1杯咖啡钱)。
③ 员工培训重点改三句
× 错误话术:"你自己没看路怪谁?"
✓ 正确话术:"对不起让您受伤了!我马上叫保洁处理,先帮您叫120。"(及时救助可减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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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据2026年3月2日现行法律撰写
征和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风险研究中心 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