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被保险公司代偿,经营者及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凤阳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343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6年9月12日秦某水产养殖农场为向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贷款20万元,向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投保"安徽省家庭农场贷款保证保险",该保险单约定:投保人秦某水产养殖农场,被保险人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担保人秦某2,贷款本金20万元,贷款利率5.66%,贷款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8日,绝对免赔率33.33%,本保单系秦某水产养殖农场即秦某与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的《农户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贷款保证保险。
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官塘支行作为甲方(贷款方),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作为乙方(保险人),秦某作为丙方(借款人),秦某2作为丙方(担保人)签订了"助农宝"贷款保证保险追偿协议一份,约定:丁方作为甲丙签订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当丙方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丁方对甲丙签订的借款合同形成债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保险赔偿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险赔偿金的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转让书,权益转让书同时送达借款人。权益转让书需写明甲方将借款合同项下的有关欠款本息的权益按照乙方赔付比例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赔付比例获得向丙丁方追偿欠款本息等款项的权利。乙方有权根据权益转让书向丙丁方追偿,丙丁方对此不持有任何异议,丙方自愿向乙方履行还款义务、丁方自愿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乙方为行使追偿权利而支出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差旅费、调查费、邮寄费),丙丁方应全额承担等内容。2016年9月29日,秦某与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官塘支公司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约定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2016年9月29日至2017年9月29日,贷款利率5.66%,逾期罚息利率为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上浮30%等内容。秦某2以其是秦某的儿子,以共同还款人的身份就上述贷款向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官塘支公司出具了共同还款承诺书。其后,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与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签订了定损赔偿协议书一份,约定:甲方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乙方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甲乙双方就投保人秦某水产养殖农场于2017年9月27日发生贷款保证保险事故达成如下定损赔款协议书:甲方一次性赔付乙方人民币壹拾叁万伍仟柒佰玖拾元贰角玖分(135790.29元),此为本次事故最终的赔偿金额,乙方不再就本次事故向甲方提供任何形式的索赔,同时乙方将对投保人的限于赔偿金额的债权权益转给甲方。2018年11月22日安徽凤阳农村商业银行收到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135790.29元。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因追偿未果,起诉来院。
法院最终判决:秦某、秦某2需向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支付代偿款135790.29元及相应利息,同时支付律师费1500元;驳回国元保险凤阳支公司对秦某水产养殖农场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秦某、秦某2承担。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给很多企业主敲响了警钟:企业贷款以个人名义借款+保证保险模式下,逾期后保险公司代偿的债务最终会落到个人头上!
具体来说,秦某水产养殖农场虽然是企业,但因为是以秦某(经营者)个人名义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秦某2又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结果当企业无法还款时,保险公司代偿后,直接向秦某和秦某2个人追偿,而企业本身却不用承担责任。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只能向实际借款人(秦某)和担保人(秦某2)追偿,不能向农场这个企业主体追偿。
这给我们企业主的启示是:
1. 企业债务与个人债务要"划清界限"
很多小企业主习惯用个人名义签合同,觉得"反正都是我的"。但就像本案,秦某以为是以农场名义贷款,实际上却是以个人名义借款,结果债务直接落到自己头上。建议:企业经营贷款一定要以企业名义签订借款合同,避免"公私不分"。
2. 保证保险不是"免死金牌",要读懂条款
很多人以为买了保证保险就高枕无忧,其实保险只是代你还款,之后保险公司会向你"追债"。本案中的"助农宝"协议明确约定:保险公司代偿后,可以直接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连律师费都能要回来。签保险合同前,务必弄清楚"代偿后追偿"的条款。
3. 担保人风险极大,签字要三思
秦某2作为儿子,以"共同还款人"身份签字,结果要和父亲一起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不是"帮忙签字"那么简单,一旦借款人还不上,担保人就要"背锅"。企业让员工或亲属担保前,一定要明确告知风险。
4. "绝对免赔率"不是小数,要算清楚成本
本案保险有33.33%的绝对免赔率,意味着20万贷款出险后,保险公司只赔13万多,剩下的近7万还要企业自己承担。买保险前要算清:免赔额是多少?保费合不合理?别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
给企业主的实操建议:
- 贷款尽量用企业名义签约,避免个人承担无限责任
- 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追偿条款",特别是权益转让部分
- 担保要慎重,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 定期检查企业债务结构,避免"隐形个人债务"
企业经营中,一个不经意的签名可能让你从"老板"变成"老赖"。防范此类风险,关键是要分清企业行为与个人行为的界限,不要让企业的债务"绑架"了你的人生。
企业法律风险早预防,经营路上少踩坑
作为专注企业法律服务的征和律师事务所,我们深知中小企业在合同管理、债务风险防范上的痛点。我们提供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具有极高的性价比,针对类似贷款保证保险等常见风险,可为企业定制风险防范方案。更贴心的是,我们支持先试用满意后付款模式,让企业真正体验到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后再做决定。无论您是初创企业还是成熟公司,征和律师团队都能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帮您避开法律"雷区",让经营更安心、更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