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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促成合同后未履行协调义务将影响报酬获取-永城中介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 永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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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案号:(2025)豫1481民初1523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4日,李某与永城市某公司签订业务合同,约定李某作为业务员促成永城市某公司为河南某公司安装光伏项目,业务费40000元。合同写明:“前期光伏板安装完成先付20000元,发电后结清剩余20000元,后期任何事项由李某负责协调”。同日,永城市某公司与河南某公司签订光伏项目合同,约定在后者屋顶建设1000kW光伏电站。

2024年11月26日,电力公司函告实际仅能安装300kW(远低于合同约定的1000kW)。2025年1月23日,河南某公司会计通过微信催促李某安装剩余部分,但李某未将此信息转告永城市某公司。2025年2月10日,河南某公司解除了与永城市某公司的合同。永城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此前已支付李某5000元。

李某起诉要求支付剩余35000元及利息,永城市某公司反诉要求解除合同、返还5000元并索赔损失。法院最终判决:永城市某公司再支付李某10000元(总计15000元),驳回李某其他请求及永城市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中介合同别踩这三个"坑"

1. "协调义务"不能写成"万能筐",否则报酬可能打水漂
本案中,李某因合同里一句模糊的"后期任何事项由李某负责协调"栽了跟头——当客户催安装时,他没及时通知公司,法院认定他未尽协调义务,直接导致4万元业务费缩水至1.5万元。
企业该怎么做?

2. 付款条件必须"看得见、摸得着",否则钱可能永远拿不到
合同约定"发电后付清余款",但因项目规模缩水导致无法发电,付款条件实际无法达成。法院只能按"实际情况"酌定金额,李某损失了2.5万元。
企业该怎么做?

3. 中介不是"背锅侠",但该转达的信息必须转达
法院明确指出:李某促成合同签订后,核心义务已完成;光伏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如规模缩水),李某无需担责。但李某收到客户催促信息却不转告,属于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协调义务,因此要承担部分责任。
企业该怎么做?

企业防坑指南

签中介合同时,务必做到三点:责任写具体、付款卡节点、沟通留痕迹。别因一句模糊承诺,让本该到手的业务费变成"空中楼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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