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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施工中停工后项目部印章无效,实际施工人需自行支付工程款 - 凤阳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凤阳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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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1126民初119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凤阳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5年10月1日,刘某在甲方处签名并加盖某城公司安徽优某综合楼项目部印章,与乙方罗某签订水电安装工程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工程名称优某公司综合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单价66元/平方米,付款方式为主体完工付至80%,竣工验收付至100%。2021年1月25日,刘某在甲方处签名并加盖某城公司安徽优某综合楼项目部印章,与乙方罗某达成工程结算单,主要内容为:优某公司综合楼水电安装工程合同单价66元/平方米,实际工作量5000平方米;因甲方原因导致停工;按总造价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应付231000元。同日,刘某在欠款人处签名并加盖该项目部印章出具欠条,内容为今欠罗某工程款231000元整。

法院判决:刘某需在10日内向罗某支付工程款231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21年2月19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付清日),同时驳回罗某对某城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提示:项目部印章不是“万能章”,停工后使用等于白签!
这个案子说白了就是:刘某借了某城公司的资质去接工程,结果工程半路停工,4年后他拿着项目部的印章给包工头罗某打欠条,想让某城公司背锅。但法院没买账——理由很简单:项目部印章就像工地的“临时工作证”,工程一停,证就作废了,不能再用来签新合同或欠条!

为什么这么说?

企业如何避免踩坑?3个实用建议

  1. 坚决不搞“挂靠”,资质别外借
    很多小老板图省事,让个人“挂靠”公司接工程,承诺“出了事自己担”。但法院根本不信这套!一旦出事,公司可能被牵连(比如本案中某城公司差点被告上法庭)。记住:资质是企业的“身份证”,外借=给骗子发通行证。正确做法:只和有资质的合作方签正式合同,所有工程由公司直接管理。

  2. 项目部印章必须“限时销毁”
    项目部印章不是公章,只能用于施工期间的内部资料。工程一停工,24小时内必须收回印章并销毁(拍照留证)。本案中某城公司吃亏在:停工后没及时处理印章,让刘某钻了空子。正确做法:在项目启动时就和负责人签协议,写明“停工后3天内交回印章,否则罚款XX元”,避免事后扯皮。

  3. 停工后立刻“算清账”,别留尾巴
    工程停工不是终点,而是风险高发期!本案中,2016年停工,2021年才结算,5年间材料款、工资全堆着,最后闹上法庭。正确做法:停工当天就启动清算,和所有分包方、供应商签书面确认单(注明“无遗留债务”),同步发函给业主和合作方留存证据。钱该付的付清,该退的退掉,绝不拖过1个月。

一句话总结:项目部印章是“工地专用章”,不是“无限责任章”;挂靠施工是“定时炸弹”,停工后不清算是“自埋雷”。企业管好印章、守住资质、及时算账,才能避免当“冤大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