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用他人资质签施工合同易导致保证金难追回,企业如何规范管理防风险 - 宜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宜都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1)鄂0581民初164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4年11月15日,广州航空港某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给熊某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熊某代表公司与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洽谈工程事宜。当日,熊某以该分公司名义与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建宜都江南创意产业园项目。合同约定:熊某需支付200万元履约保证金,其中10万元在签约时存入黄某德个人账户,其余190万元需在2014年11月19日16:00前付清,否则合同自动作废。
2014年11月18日至19日,熊某通过三个银行账户向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转账共计190万元。但此后,广州航空港某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于2015年1月18日通知终止熊某授权,改由吴某处理合同事宜。吴某随后以其他公司名义与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重新签订施工合同并完成结算,未涉及熊某支付的保证金。
广州航空港某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于2014年4月成立,2015年4月注销。诉讼中,广州航空港某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声明:熊某支付的保证金是其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

法院判决: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需在10日内返还熊某190万元保证金,并支付资金占用费(2019年9月24日至2020年8月19日按年利率6%计算,之后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驳回熊某其他诉讼请求(如要求返还10万元保证金及按银行利率4倍计算资金占用费的主张)。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工程保证金风险

这个案例的核心教训很简单:企业千万别图省事“借”别人的资质签施工合同,否则保证金可能血本无归! 为什么这么说?

法院认定,熊某借用广州航空港某南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宜都分公司的名义签合同,属于“挂靠行为”。根据法律规定,这种借用资质的合同直接无效。合同无效后,工程没干成,保证金本该马上退,但熊某却拖了5年才通过打官司拿回190万——原本要退200万,因缺少10万元转账证据而没支持;原本想多要些利息,法院也只按普通标准算。更麻烦的是,被告公司故意不露面,让熊某维权过程又慢又累。

对企业来说,这三点风险必须警惕:

  1. “借资质=签废纸”
    很多小企业为了接大工程,找有资质的公司“挂靠”,自己出钱干活。但法院明确认定:这种合同无效!工程干一半被叫停、保证金被扣,甚至工程款结算都可能泡汤。正确做法: 企业要自己申请资质,或找正规合作方签分包合同(需发包方书面同意),千万别用“个人名义代签”“私下挂靠”等土办法。

  2. 保证金支付要“留痕”
    熊某因拿不出10万元转账记录,损失了这笔钱;190万元也因合同无效,只能按最低标准算利息。正确做法:

    • 保证金必须付到公司对公账户(不是老板个人账户!),转账时备注“XX项目履约保证金”;
    • 保留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手机拍照也行,关键时能救命。
  3. 合同终止要及时“止损”
    宜都江南某园有限责任公司把工程转给其他公司后,熊某还在反复交涉拖延,导致损失扩大。正确做法:

    • 发现工程长期不开工或对方违约,立即书面发函要求退钱;
    • 超过1个月没回应,果断起诉,别因“再等等”错过最佳维权期。

一句话总结: 工程保证金不是“交了就完事”,从合同签订到付款全程都要规范操作。资质不够就补资质,别走捷径;付款必留证,别信口头承诺;出问题速行动,别拖成烂账。企业主多花1小时把合同细节理清楚,可能就省下几十万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