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垫付款可全额追回 - 枝江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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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2)鄂0583民初1551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9年12月17日1时许,杨某饮酒后驾驶鄂E牌照小型轿车沿枝江市马家店街办公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铂尔曼酒店门前时,撞上路边行人刘某苗,导致刘某苗受伤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苗无责任。杨某是该车辆车主,在永安财险某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50万元商业三者险,保险有效期为2019年9月30日至2020年10月30日。事故发生后,刘某苗家属向法院起诉。枝江市人民法院在(2020)鄂0583刑初90号判决中认定总损失98.68万元,判令永安财险某支公司在交强险内赔付12万元、商业险内赔付50万元,合计62万元;剩余37.68万元由杨某个人赔偿。永安财险某支公司上诉后,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原判。2020年12月1日,永安财险某支公司支付了62万元赔偿款。
法院最终判决:杨某需在15日内向永安财险某支公司支付12万元垫付款,并从2022年9月26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利息,直至还清。
三、企业如何避开这个“大坑”?关键风险提示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员工酒驾肇事,企业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错!保险公司赔完钱后,照样能找企业或驾驶员“要回来”。
为什么这么说?法律写得明明白白:
- 醉酒驾驶属于严重违法行为(就像闯红灯还撞人),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里“临时垫付”抢救费或死亡赔偿金,但垫的钱必须还!
- 本案中,杨某酒驾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法院判决先赔了12万元交强险,但法律直接赋予它向杨某追偿的权利——说白了,这12万元本该是杨某自己掏,保险公司只是“代付”,付完就能追回来。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
- 别迷信“保险万能”:很多企业以为买了全险就高枕无忧,但交强险对酒驾、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只垫不赔。保险公司赔完照样能告企业或员工追回钱,最终还得企业或个人扛。
- 员工酒驾,企业可能连带背锅:如果肇事车是公司配的(比如业务员开公司车应酬后酒驾),法院可能认定企业没管好车辆,要和员工一起赔钱。就算保险公司先垫付,企业后期也可能被追偿。
- 赔偿拖延=利息滚雪球:本案杨某拖了两年才被追偿,结果除了12万元本金,还得加付利息。企业若类似情况拖延还款,利息可能越滚越多。
征和律师支招:三招守住钱袋子
- 严管车辆使用:给公司车装酒精锁(启动前必须吹气检测),严禁员工酒后开车。制度要写进《用车协议》,新员工入职先签“禁酒驾承诺书”。
- 保险买对不买贵:交强险对酒驾不兜底,但商业险里的“附加法定节假日限额翻倍险”等能补缺口。投保时让保险员明确告知哪些情况能赔、哪些会追偿,别光听销售忽悠。
- 出事后立刻行动:若员工肇事,24小时内做三件事:
(1)固定监控/行车记录仪证据,证明员工是私自酒驾(非工作行为);
(2)通知保险公司同步报备,避免因瞒报导致拒赔;
(3)启动内部调查,该开除的开除,该追责的追责,别等保险公司上门追偿才后悔。
记住:酒瓶和方向盘不能同时拿!企业省下安全培训的钱,最后可能十倍赔给保险公司。管好车、管住人,才是真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