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购房者垫付房贷后可依法追回欠款 - 天门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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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9006民初2142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8年4月11日,中国某乙银行天门支行与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约定中国某乙银行天门支行作为“壹號院子”项目的按揭贷款办理银行;在房屋正式抵押登记完成前,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需为购房者(借款人)的贷款本息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中国某乙银行天门支行指定账户存入履约保证金。2021年7月24日,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与陈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约定陈某购买“壹號院子”第幢单元层号房屋,总价531405元,其中首付款161405元,剩余370000元通过银行贷款支付。2023年6月27日,因陈某未按时偿还房屋贷款,中国某乙银行天门支行从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的保证金账户直接划扣5204.03元用于抵偿贷款。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多次向陈某催要该款项未果,于是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陈某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垫付的5204.03元及利息(以5204.03元为基数,从2023年6月27日起按年利率3.55%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担保垫付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开发商帮购房者垫付了几千元房贷后成功要回欠款,但背后隐藏的风险值得所有企业警惕。很多企业在经营中会为合作方(如客户、供应商)提供担保,比如帮客户贷款买房、帮供应商融资进货。一旦对方“跑路”或拖欠,企业可能被迫垫钱,甚至血本无归。法院支持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的关键在于:企业主动行使权利、证据齐全、合同约定清晰。非法律人士也能轻松防范这类风险,记住三点:
1. 签合同时“划清责任”,别做“糊涂好人”
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之所以能赢,是因为《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白纸黑字写明:在抵押登记完成前,他们只承担“阶段性”担保责任,且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扣款。现实中,很多企业出于“信任”或“怕谈崩生意”,在担保合同里模糊责任(比如只写“帮忙担保”,没写担保期限和范围)。结果对方一违约,企业被银行或合作伙伴一纸通知就扣光保证金,想追偿却拿不出依据。
防范建议:
- 在担保条款中明确写清:担保到什么时间结束(例如“房屋抵押登记完成后自动解除”)、担保金额上限、对方违约后企业如何追偿(例如“垫付后10日内必须还钱,否则按日收利息”)。
- 举例:如果帮客户贷款,合同里加一句“若客户逾期还款,我方垫付后有权直接从客户押金中扣除,或要求客户3日内补足”。
2. 垫钱后“立刻行动”,拖延=损失扩大
本案中,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在2023年6月27日被银行划扣后,马上发函催陈某还款,催讨无果后4个月内就起诉了。如果他们拖个一年半载,陈某可能转移财产,连5204元都难要回。很多企业垫付后“碍于面子”不催收,觉得“小钱不值得闹”,结果小窟窿变大窟窿。
防范建议:
- 建立“垫付即催收”机制:一旦被银行或合作方扣款,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微信、邮件都算证据),列明金额、时间、还款期限。
- 超过约定期限未还?别等!直接发律师函或起诉。本案中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垫付到起诉只用了4个月,法院连利息都支持了(年利率3.55%,相当于存银行的收益)。
3. 平时“多留一手”,证据就是救命稻草
天门某科技有限公司赢在证据齐全:银行划扣凭证、购房合同、催款记录一应俱全。但很多企业吃亏在“口头约定”或“资料乱放”——比如以为“朋友间打个电话就行”,结果纠纷时连对方欠多少钱都说不清。
防范建议:
- 所有担保相关文件(合同、付款记录、催收截图)电子+纸质双备份,存进公司专用文件夹,标注“担保风险档案”。
- 每次催款用书面形式:发短信写清“XX日垫付XX元,请X月X日前还”,保留截图;打电话后补发微信确认。
一句话总结:担保不是“做好事”,而是“签协议+盯进度+快行动”。企业别被“合作关系”冲昏头,该写的条款写进合同,该催的款立刻催,小风险早处理,大损失就能避免。这个案子中5204元能追回,是因为企业每一步都踩在“法律安全区”;反之,如果合同模糊、催收拖延,再大的企业也可能被小债务拖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