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必须返还租赁物并支付欠款,即使被第三方扣留也不能免责-当阳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当阳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582民初17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当阳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24年5月20日,当阳市某销售商行(个体工商户)与湖北某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空调租赁合同》,约定由某销售商行向某服饰公司提供46台空调(宿舍楼34台美的1.5匹、办公室4台格力空调、车间8台格力5匹),总费用80200元(含租金和拆装费),租期至2024年12月30日止。合同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由出租方拆回空调,承租方需支付剩余租金。某服饰公司已支付58000元,尚欠22200元租金未付。租期届满后,某销售商行经营者吴某华前往拆回空调时,因某服饰公司拖欠某时装(当阳)有限公司场地费,被某时装公司阻止拆回空调。某服饰公司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法院判决:湖北某服饰有限公司需向当阳市某销售商行返还全部46台空调,并支付欠付租金22200元。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要点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三个容易被企业忽视的"雷区",我们用大白话给您说清楚:

第一雷:以为"东西被别人扣了"就能不还账
某服饰公司可能觉得:"空调被某时装公司扣住了,我又不是故意不还,凭什么还要赔钱?"但法院明确指出:租赁合同只约束签约双方!就像您租了朋友的自行车,结果被第三人偷走了,您总不能对朋友说"车不是我弄丢的,你找小偷要去"。作为承租方,您有义务确保按期归还租赁物,即使被第三方扣留,也得先向出租方赔偿损失,再另行向第三方追偿。
企业避坑指南:签合同时务必加一句:"如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无法返还租赁物,承租方应在X日内赔偿出租方全部损失",并购买相关保险。涉及场地转租时,要求场地出租方出具书面承诺,明确您对租赁设备的优先处置权。

第二雷:合同写得像"糊涂账"
本案中双方合同详细列明了每台空调的型号、位置、数量(比如"三楼18间房、四楼16间房"),这才让法院能准确认定事实。现实中很多企业签合同时只写"租一批空调",结果拆设备时扯皮:"你装的到底是34台还是30台?"
企业避坑指南

第三雷:收到法院传票当"空气"
某服饰公司收到传票不露面,结果法院直接按原告说的判了。很多老板以为"我不去开庭,案子就拖没了",实际上法律有明确规定:传票送到却不去,等于主动认输!就像交通违章罚单,您不处理只会产生滞纳金。
企业避坑指南

最后提醒:企业经营中,90%的合同纠纷都源于"当时觉得小事懒得细说"。花10分钟把合同写清楚,能省下90%的官司烦恼。下次签租赁合同时,不妨对着合同问自己:如果对方明天就跑路,我能不能凭这份合同把东西全要回来?想清楚这个问题,风险自然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