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厂房租金将面临合同解除及高额赔偿风险-阳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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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222民初3084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阳新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6月1日,阳新某发经开区某公司作为甲方出租人与湖北某科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乙方承租人签订了一份《厂房租赁合同》(合同落款打印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阳新经济开发区道厂房(面积:10514.02m2,其中包含一二楼实际使用面积合计974m2,厂房面积9540.02㎡,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案外人阳新某产经营有限公司,但因该公司与甲方均由阳新某公司百分百控股,故案涉房屋交付并划分至甲方自主运营、管理和对外出租,阳新某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出具情况说明予以证实)出租并交付给乙方,租金标准:办公楼12元/m2;厂房10元/m2,含物业费,乙方在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需一次性交清厂房起租日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租金1285058元。租房保证金为214176元。某甲厂房租金,按每日千分之一收滞纳金。超过三个月未缴纳租金的,某乙厂房。因乙方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某某租赁厂房未腾退的租金、违约金、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诉讼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等等(其他内容详见《厂房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甲方依约将办公楼、厂房交付给乙方使用,但乙方仅向甲方支付合同保证金214176元和租金65824元合计280000元,而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合同约定租金为1177970元,因剩余1112146元未支付,经甲方催讨未果,遂引起了本案纠纷。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厂房租赁合同》;被告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腾退厂房;被告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1112146元及违约金(按年利率13.8%计算);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5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敲响了警钟:拖欠租金看似是"暂时周转困难",实则可能引发连锁法律风险,最终得不偿失。作为常年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我想用大白话告诉各位老板:签了合同就要守约,拖欠租金的代价远比你想象的要大!
首先,别以为"我公司是招商引资项目""政府扶持还没到位"就能成为拖欠租金的理由。本案中,被告某科公司辩称"企业运行需要大量资金周转,政府扶持没到位",但法院明确表示:这些理由与租赁合同关系没有直接关联,不能成为不付租金的挡箭牌。很多企业老板存在误区,认为和政府背景的企业合作可以"通融",但实际上,一旦签了合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业风险不能转嫁给合同相对方。
其次,合同里约定的"日千分之一"违约金(相当于年化36.5%)看似吓人,但法院有权调整。本案中法院将违约金调低至LPR四倍(约13.8%),看似对承租人有利,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你可以放心拖欠!违约金调整是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不是你的"护身符"。更关键的是,除了违约金,你还得支付本金、律师费、诉讼费等,本案中某科公司光律师费就要额外支付3.5万元——这可比正常付租金的成本高多了。
还有一个致命风险:合同可能被立即解除。根据《民法典》规定,拖欠租金超过合理期限,出租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本案中,原告起诉后,法院直接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十日内腾退厂房。想象一下:生产线刚安装好,突然要搬厂,停工停产损失谁来承担?客户订单无法交付,商业信誉一落千丈,这些隐性损失远超拖欠的租金。
给企业老板们的实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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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前先算账:签租赁合同时,务必评估自身支付能力。不要被"招商引资""政策优惠"冲昏头脑,先把租金、保证金、物业费等成本列入财务预算,确认能按时支付再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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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前先沟通:如果真遇到困难,第一时间主动和出租方协商,书面申请延期或分期支付。本案中某科公司只是"多次催讨未果",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他们曾正式协商,这才导致法院直接支持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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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清合同陷阱:重点注意违约条款、解约条件和费用承担。本案中"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的约定,让某科公司不得不支付律师费。签合同别只看租金数字,小字条款才是"真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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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履约证据:支付租金务必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并备注用途,现金支付要收据。某科公司如果能证明自己尝试过支付但被拒收,结果可能完全不同。
最后提醒:后疫情时代,法院虽会考虑企业经营困难,但绝不会纵容恶意违约。本案法官特别强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但仍坚决支持解约,就是因为某科公司毫无履约诚意。商业社会,信誉比黄金贵——按时付租金不是"吃亏",而是为企业信用存钱;拖欠租金不是"聪明",而是给企业未来埋雷。
记住:合同不是废纸,签字就要担责。企业要想长远发展,必须把"守约"刻在经营DNA里,这才是真正的风险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