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借款逾期不还将承担高额罚息,连带保证人难逃责任-应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0)鄂0981民初516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7年11月29日,应城融某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与湖北某鹏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授信协议》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银行向某鹏公司发放借款175万元,借款期限为2017年11月29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借款年利率为8.55%。逾期贷款罚息利率为在借款约定年利率基础上加收150%(即12.825%)。《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湖北某泰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万某、王某、张某1、张某2对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于当日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保证期间至主债务到期后两年。
2017年11月30日,银行向某鹏公司发放借款175万元,某鹏公司在借款凭证上签章确认。借款凭证表明还款方式为按月付息、按年还本。此后某鹏公司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经银行书面催收,2020年8月4日某鹏公司仅偿还本金40万元,下欠本金135万元及相应利息。银行于2020年5月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某鹏公司需偿还银行借款本金135万元及利息(借期内按年利率8.55%计算,逾期按12.825%计算至实际还款日);某泰公司、万某、王某、张某1、张某2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银行关于律师费等其他费用的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与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核心观点:企业借款必须按时还款,否则将面临本金、正常利息外加高额罚息(本案例中罚息高达12.825%);若企业提供担保,保证人可能被要求"连坐"还款,且保证期间(通常为债务到期后2年)内难以脱身。
这个案例给企业敲响了警钟:很多企业老板以为"借了钱慢慢还就行",殊不知逾期一天就要多付近一倍的利息!更可怕的是,给朋友公司做担保时随手签个字,可能让自己企业背上百万债务。
企业防范风险的3个关键动作:
-
借款前算清"逾期代价",别让罚息压垮企业
本案中8.55%的年利率逾期后直接跳到12.825%,135万元本金一年光罚息就要多付5.7万元。建议企业:- 签合同前用手机计算器算清楚:如果逾期1个月/3个月/1年,罚息分别是多少
- 在财务规划中预留"还款应急资金",避免因短期资金周转问题触发罚息
- 与银行协商设置3-5天的"宽限期",避免因银行系统延迟导致技术性逾期
-
担保签字前"三问三查",避免当"背锅侠"
本案中5个保证人因连带责任被"一锅端",但其实:- 一问:主债务人还款能力如何?(某鹏公司借款175万,逾期后只能还40万,明显偿付能力不足)
- 二问:自己企业能否承受全额代偿?(某泰公司作为同行业企业,若代偿135万可能直接资金链断裂)
- 三问:有没有退出机制?(合同未约定保证人内部追偿比例,5个保证人要平均分担债务)
- 三查:查主合同是否变更、查债务是否逾期、查自己是否在保证期内(本案保证期到2021年11月,起诉时仍在期内)
重要提醒: 企业给关联公司担保时,务必在保证合同中写明"各保证人按比例分担责任",避免被债权人任意指定追偿对象。
-
证据管理"三件套",关键时刻能救命
银行因无法提供律师费支付凭证,导致这部分诉求被驳回。企业应养成习惯:- 还款凭证:每次还款后立即索要银行盖章的回单(某鹏公司还了40万,但没保留凭证差点被算作未还款)
- 催收记录:收到催款通知后,用企业邮箱回复确认(本案银行用照片证明催收,但若企业否认可能不被采信)
- 担保文件:给他人担保后,将保证合同复印件交给财务和法务双备份,设置到期自动提醒
特别注意: 很多老板以为"我不接法院传票就没事",但本案中6名被告全部缺席,法院照样缺席判决。企业收到法院文书必须当天处理——哪怕只是打个电话给银行协商延期,也能避免罚息滚雪球!
记住:借钱是本事,还钱是本分。担保是情分,守约是底线。企业经营中,宁可少接一个项目,也不要背负还不起的债务;宁可拒绝一次人情担保,也不要让全家心血替别人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