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员工违规指派致重大事故 企业追偿仅获20%赔偿-麻城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麻城法律顾问


征和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服务: 先试用,满意再付款,最低只需 3998元

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4)鄂1181民初601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麻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3年5月1日,麻城市某环卫有限公司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李某任龟山片区主管,负责人员管理和卫生巡查,月工资4000元。合同约定:李某执行工作任务时因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李某追偿。2024年2月12日,公司专职司机周某请假,李某指派岗位为挂桶工的周某秀(仅持有C1D驾照)驾驶需B2驾照的垃圾清运车。车辆行驶至太平寨村急弯下坡路段时冲出路面跌入悬崖,周某秀当场死亡,车辆严重损毁。事后,麻城市某环卫有限公司向周某秀家属支付赔偿款460318.81元,并花去车辆维修费158536元。公司认为李某违规指派无资质员工导致事故,应赔偿公司损失的50%(即309427.41元),遂起诉李某。

法院判决:李某需赔偿麻城市某环卫有限公司114258.80元,驳回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别让“管理漏洞”吃掉你的追偿权
这个案子看似是员工“闯祸”,公司却只追回20%的损失,关键问题出在企业自身管理不严。法院明确认定:李某违规指派无B2驾照的员工开车,属于重大过失;但麻城市某环卫有限公司同样“栽了跟头”——因为公司犯了三个致命错误:

  1. 用人太随意,安全不管控
    公司让刚入职5个月、经验不足的李某当片区负责人,却没评估他是否熟悉崎岖山路的行车风险。更严重的是,垃圾车钥匙交接像“传话游戏”一样随意,既无登记制度,也无人核查司机资质。企业风险点:特殊岗位(如车辆调度)必须严格筛选人员,不能只看“能干活”,更要考察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建议企业:

    • 关键岗位入职前做背景调查,设置试用期安全考核;
    • 建立车辆使用“双确认”制度(谁用车、谁审核、谁签字)。
  2. 培训走过场,责任不落地
    李某辩称“合同条款不清楚”,公司也拿不出安全培训记录。法院认定:公司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严重缺位,连“无B2驾照不能开垃圾车”这种基本规则都没强调。企业风险点:劳动合同写了追偿条款≠能实际追回钱!如果员工没经过培训,法院会认为企业“管理失职”。建议企业:

    • 新员工入职当天必须签收《安全责任告知书》,用大白话讲清违规后果;
    • 每月开展1次安全案例培训,拍照录像留痕,避免“说不清”。
  3. 追偿想当然,比例算错账
    公司直接按50%比例索赔,但法院发现:事故中公司自身要负80%责任(包括用人不当、车辆管理松懈等),所以李某只赔20%。企业风险点:追偿不是“甩锅”,法院会倒查企业过错。如果企业制度有漏洞,追偿金额可能“腰斩”。建议企业:

    • 出事别急着告员工,先自查管理问题(如调监控、查培训记录);
    • 在劳动合同里明确“重大过失”标准(例如:“指派无证人员开车即属重大过失”),但必须配套执行。

一句话总结:企业想顺利追偿,光靠合同条款不够,必须把安全管理“做实”。从招人、培训到日常监督,每个环节都要有痕迹、能证明——否则法院一查,你的“追偿权”可能变成“自担权”。

(注:文中麻城市某某环卫有限公司已按规则改写为麻城市某环卫有限公司,李某高改写为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