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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交易别让个人替公司收款,否则可能钱货两空-桐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桐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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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1)皖0881民初3861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原告吴某是桐城市某兴塑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营塑料制品和编织袋生产。被告金某向该公司购买无纺布,2019年6月5日双方结算后,金某出具欠条写明:"今欠到吴某无纺布款25000元,中秋节付五千元,过年付壹万元"。之后原告多次催款,金某一直没还钱,原告就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货款和逾期利息。

法院判决:金某要向吴某个人支付25000元及分段计算的逾期利息(按LPR利率),但驳回了对桐城市某兴塑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简单说,吴某个人能拿回钱,但公司一分钱也拿不到。

三、企业必须警惕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暴露出企业最常见的"隐形炸弹":法定代表人用个人名义收货款,公司反而成了"局外人"

为什么公司拿不到钱?因为金某的欠条写的是"欠吴某",不是欠公司。法院认为:

企业怎么避免踩坑?

  1. 收款账户要"认准门牌"
    无论客户打款还是写欠条,必须用公司对公账户,写明"欠XX公司货款"。案例中如果欠条写成"欠桐城市某兴塑业有限公司",公司就能直接拿回25000元。

  2. 老板和公司要"划清界限"

    • 老板个人微信/支付宝收货款?危险!
    • 对外签合同时写"吴某(代表某兴公司)",同时盖公司公章
    • 欠条模板建议:"今欠桐城市某兴塑业有限公司无纺布货款25000元(合同号XXX)"
  3. 三分钟自检清单
    ✅ 客户打款是否都进公司账户?
    ✅ 欠条/收据是否写明公司全称?
    ✅ 财务记账是否区分"老板个人钱"和"公司钱"?
    (很多小企业倒在这一步:老板用个人卡收货款,最后客户赖账说"我只欠你个人钱")

真实教训:某地有家建材公司,老板用个人账户收了80万货款,客户破产后,其他债权人把这笔钱当"老板个人财产"分走了,公司反而一分钱没捞着。

记住:做生意不是"我和你"的私事,而是"公司和你"的公事。合同、欠条、转账备注,全部指向公司名称,才能牢牢守住你的钱袋子。下次签欠条前,花10秒检查这句——"欠款对象写的是公司全称吗?",就能省掉90%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