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垫付贷款后如何保障追偿权?-界首追偿权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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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追偿权纠纷
案号:(2020)皖1282民初435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3年2月20日,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甲方)与吴某(乙方)签订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方购买甲方所建解放小区1幢4单元502号房屋,房屋建筑面积123.04平方米,每平方米4180元,房屋总价款514300元。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约定,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人民币壹拾伍万肆仟叁佰元正,余款叁拾陆万元按揭。合同签订后,吴某按照约定缴纳了首付款,余款在界首某村商业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为吴某办理了房地权证书(房地权证界房字第××号)。吴某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按约向银行偿还按揭贷款,其逾期款项由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予以垫付。截至2019年10月23日,经双方结算,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共代吴某偿还按揭款73000元,吴某于当日出具欠条一份,欠条载明:“欠条本人于2013年2月20日购买解放小区1号楼4单元502号房,现欠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房款人民币柒万叁仟元整(¥73000元)月息壹分伍厘。欠款人:吴某3412821989××××××××138662275352019.10.23”。欠条出具后,吴某仍未按约定期限偿还按揭贷款。2020年4月22日,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为吴某垫付6456.75元。2020年7月24日,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为吴某垫付9997.72元。截至起诉之日,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共为吴某垫付银行按揭款89454.47元。该款经催要,吴某一直未予偿还。
法院判决吴某在10日内向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支付垫付款89454.47元及利息10998.58元(利息按月息1.5%计算,自垫付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由吴某承担。
三、核心风险提示:企业垫资后务必签好“白纸黑字”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却藏着企业常踩的“大坑”:企业替别人垫钱后,追不回来怎么办?
吴某买房时贷款还不上,界首某洋置业公司作为开发商,先帮他还了银行欠款。本以为“垫钱”是小事,但吴某拖着不还,公司只能打官司。关键点来了:法院为啥支持了高额利息(月息1.5%)?就是因为吴某打过一张欠条,白纸黑字写了“月息壹分伍厘”。要是没这张欠条,公司可能只能按银行普通利率收点微薄利息,甚至本金都难追回!
企业要记住这3条防坑指南:
- 垫钱前必须签协议:别不好意思开口!无论是帮员工付社保、替客户垫货款,还是像本案中帮购房者还房贷,一定要签书面协议。写清三点:垫了多少钱、啥时候还、利息怎么算(本案中1.5%月息被法院认可,就是因为欠条写得明明白白)。口头说“以后还你”等于没说,法院不认!
- 定期结算留证据:像本案中公司分三次垫款,每次都在欠条或单据上让对方签字确认。千万别等欠款攒成“大窟窿”才行动——小金额好协商,大金额对方可能直接“跑路”。
- 别怕麻烦,及时催收:吴某第一次欠73000元时,公司拿到欠条就该紧盯还款。结果他又拖了半年多,新增近1.6万元垫款。企业发现对方逾期,要立刻发书面催款函(微信、短信也行),保留记录。拖得越久,对方越可能“消失”,本案被告甚至没出庭,公司还得花时间等判决。
一句话总结:企业垫资不是“做好事”,而是风险交易!没有书面约定的垫付款,就像把钱扔进无底洞。下次再帮别人“解围”,先问自己:协议签了吗?条款写细了吗?证据留好了吗?做到这三点,才能避免“好心变亏本”。
(注:为保护隐私,文中企业名称已做匿名化处理,如“界首市泰洋置业有限公司”简化为“界首某洋置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