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中质量问题抗辩需证据支持否则败诉 - 界首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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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皖1282民初131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8月29日,界首市宏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乙方)与王某伟(甲方)签订《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第一条运输模式乙方按甲方要求,同意以汽车整车运输方式,向甲方销售砂石货物业务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第二条运输范围及实现要求自乙方接到甲方需运输的沙石货物时起至送达甲方指定地址并由收货人签收的时间为止。第三条双方权利及责任……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货物,并由收货人签字盖章确认;第四条计费方式标准及付费方式及违约责任1、计费标准:沙:165元/吨,(标准:机制沙)。石:165/吨元(标准:1-3)。(以上价格为不含税单价)。2、付款方式:货物运输价款超二十万时,甲方必须在当日结算付清乙方货物费用。……备注: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质量、数量运送20万(贰拾万结一次账)价格随行就市”,王某伟在甲方代表处签字并按手印,界首市宏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曹某党分别在乙方代表处盖章、签名并按手印。界首市宏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2019年8月30日向王某伟运送沙石,其中沙子596.75吨,石子238吨,王某伟在收据上加盖印章。
王某伟于2022年1月30日支付界首市宏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沙石料款20000元,2022年8月14日支付500元,2022年8月15日支付石子款3000元,余款未支付,引起本案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王某伟支付货款114233.75元及利息(自2023年3月1日起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计30%计算),驳回其他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王某伟需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三、企业如何防范类似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很简单:王某伟买了沙石,只付了部分钱,剩下11万多不给,理由是“货物质量有问题”“对方欠我钱要抵账”。但法院查来查去,他拿不出证据,结果官司全输,还得倒贴诉讼费。核心问题就一个——主张质量问题或债务抵消,必须拿出实锤证据,光靠嘴说没用!
对企业来说,这案例就像一记警钟:生意场上,白纸黑字不如真凭实据。我们常遇到企业老板委屈巴巴:“货明明有问题,为啥法院不帮我?”原因就藏在细节里:
- 买方风险:如果你收到货觉得质量不行,别光在微信里发几句“这货不行”就完事!必须立刻书面通知对方(比如邮件、函件),写清楚哪里不合格、附上照片或检测报告,同时暂停付款并保留样品。像本案中王某伟声称“砂石没用、堆在工地”,但没拍照、没找第三方鉴定,法院当然不信。记住:质量问题不是“我觉得”,而是“我证明得了”。
- 卖方风险:发货时别图省事让对方“随便签个字”。合同里要白纸黑字写清质量标准(比如“机制沙含泥量≤3%”),交货时让买方在收货单上注明“质量验收合格”。如果买方拖着不签字,赶紧录像记录现场情况——本案中宏某公司赢就赢在收据上有王某伟盖章,死死锁住了“货已收、质量无异议”的事实。
- 债务混淆陷阱:王某伟还扯出“业务员张某建借我20万”“曹某党借我23500元”,想用这些抵货款。但法院直接驳回:私人借款和公司买卖是两码事! 企业务必划清界限:员工个人借款别用公司名义,合同外的事单独签协议,否则像本案一样“借款变货款”,想追债都找不到门。
一句话总结:生意再熟,规矩不能丢。签合同前多花10分钟写清标准,交货时多拍几张照片,出问题时多留一份书面记录——省下的可能是几十万诉讼费和败诉风险。法律不保护“我以为”,只认“我有证据”。下次再遇到货款纠纷,先问自己:证据链齐了吗?没答案?赶紧补,别等上法庭才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