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致工程款纠纷承包方需担责-当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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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18)皖0521民初3529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当涂县乌某镇人民政府发包了"乌溪镇南广整村推进围乌路安置点"工程给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后,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将其中"一标段工程"分包给周某施工。2015年1月8日,周某以"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南广整村推进围乌路安置点一标段项目部"的名义,与姚某(以芜湖某远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彩铝门窗工程协议》,约定:甲方(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将南广整村推进工程彩铝门窗的制作与安装交与乙方(芜湖某远有限公司)承包施工,工程名称为乌溪镇南广村整村推进二期一标段;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彩铝门窗均价为230元/m²,若采用钢化玻璃另加10元/m²;预算价为设计图纸面积与合同单价计算,工程决算以施工后实际数量为准;质量等级为合格,乙方确保验收合格,送检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签字生效后,所有门窗外框安装完毕支付总预算价的15%,固定玻璃安装完毕支付总预算价的20%,全部完工支付总预算价的20%,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预算价的90%,余款作为保证金一年内付清。合同签订后,姚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2015年5月,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委托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就铝合金推拉窗的"三性"等进行检测,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于当月出具检测报告,显示均符合设计要求或者国家标准。
2016年1月31日,周某、姚某分别以审核人和收款人的名义共同在《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乌溪项目部姚某外窗班组(2016)工程款支付表》上签字,该表格载明:"姚某施工的外窗建筑面积4394.31m²,单价230元/m²,工程竣工验收按合同55%付款,应付555880元;钢化玻璃1020块,单价10元/块,工程竣工验收按合同55%付款,应付5610元;按合同55%付款合计应付561490元,已付230000元"。2018年9月28日,姚某收到乌某镇人民政府转账支付的13500元。2018年11月8日,姚某在"马鞍山市首某有限公司乌溪南广整村推进项目民工工资统计表"上签字,该表格载明"工资460500元(总款1021000元,质保金扣除10%102000元,欠工资358500元)"。
法院最终判决: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和周某需在10日内向姚某支付工程款460500元及利息(自2016年6月1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当涂县乌某镇人民政府在欠付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承担付款责任;驳回姚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指南
这个案子看着复杂,其实核心就一句话:企业违法分包工程,自己得"兜底"赔钱。很多企业老板以为把工程包给"下家"就万事大吉,结果法院直接判原承包方和包工头一起赔钱,连政府都要在欠款范围内"买单"。咱们来拆解一下,企业最容易踩的三个大坑:
坑一:把工程包给"无证"包工头=自己背锅
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周某,这本身就是违法的。更麻烦的是,周某又用项目部名义和姚某签合同(实际是姚某借了芜湖某远有限公司的"壳子"干活)。法院认定:虽然合同写着芜湖某远有限公司的名字,但干活、收钱的全是姚某个人,这属于"挂靠"行为,合同直接无效!但工程已经验收合格,姚某作为实际施工人,照样能要回工程款。
企业该怎么做:
- 绝对不要把工程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或公司,哪怕对方"很有经验"
- 如果要找分包商,必须查验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 记住:违法分包就像借给别人身份证——出事了第一个找你算账!
坑二:项目部印章乱盖=公司自动担责
周某用"马鞍山首某有限公司项目部"的章子签合同,公司喊冤说"这是周某私自盖的"。法院直接驳回:项目部是你公司设立的,印章当然代表公司!就算周某私下承诺"所有费用我自担",也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姚某。
企业该怎么做:
- 项目部印章必须由公司专人保管,用一次登记一次
- 在合同中明确写清:"项目部无权对外签订分包合同,此类合同需加盖公司公章才有效"
- 定期检查项目部用章记录,发现违规立即叫停
坑三:工程款结算不清=利息损失翻倍
姚某主张欠款474000元,但法院只支持了460500元。为啥?因为2018年9月政府打给她的13500元,备注写的是"工资",她非说是"利息",但拿不出证据。更惨的是,利息从2015年5月工程合格后就该算,但公司拖到2016年6月才付,白白多付一年多的利息。
企业该怎么做:
- 每笔工程款支付必须备注清楚用途(如"二期门窗工程进度款")
- 拖延付款是大忌!合同约定"验收后付90%",验收合格当天就要启动付款流程
- 保留完整结算单:谁签字、什么时间、欠多少钱、质保金多少,全部白纸黑字写清楚
最后划重点:
这个案子给所有建筑企业敲响警钟——
✅ 分包前先查资质,别图省事"走捷径"
✅ 管好项目部印章,别让它变成"定时炸弹"
✅ 工程款按时付清,拖欠一天多一天利息
实际施工人要不到钱,法院第一反应就是找"有实力"的总包方和发包方要钱。企业千万别以为"合同是我签的,钱是下家欠的"就能脱身,法律眼里:谁违法分包,谁就得当"冤大头"!
小贴士:工程验收后,记得做三件事:①3天内完成结算签字;②按合同时间打款并备注用途;③留存所有检测报告、付款凭证至少5年。这些小动作,关键时刻能省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