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单据管理不善导致巨额赔偿风险-当涂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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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微信咨询 再享1000元优惠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案号:(2020)皖0521民初1913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及判决结果
2019年10月,江苏某质进出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当涂县林某业租赁经营部签订《建筑物资租赁合同》,向原告租赁钢管、扣件、直跳板等建筑物资。租赁合同约定,租赁物资用于中广核当涂县大陇镇26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起步租赁期限为180天,自2019年10月30日至2020年4月29日止;钢管、扣件、直跳板的租金分别为每米0.025元/天、每只0.015元/天、每块1元/天;租金月结月收,逾期每天增收违约金2%;租赁物毁损丢失由江苏某质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运费300元/趟、上力费200元/车、下力费200元/车均由江苏某质公司承担。合同约定该合同的签字人负连带担保责任。全某、朱某作为江苏某质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该租赁合同上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合同签订后,当涂县林某业租赁经营部按合同约定陆续向江苏某质公司提供租赁物资,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某质公司将租赁物资退还,双方至今未完成对账。租赁期间,被告方向原告交纳30000元押金,目前仍在原告处。
法院判决:江苏某质进出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当涂县林某业租赁经营部租赁费、赔偿款等合计104428元,并以71221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自2020年6月8日起的违约金;全某、朱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风险提示:三招避免租赁合同"单据陷阱"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实则藏着让企业血本无归的陷阱。原告起诉要19.8万元,最终法院只支持了10.4万元,差额近10万元!问题出在哪?就出在两张"张冠李戴"的单据上。
关键教训一:进退料单混用=自找麻烦
被告主张2019年12月14日和15日的两张《租赁协议》其实是退料单——因为司机当天没带退料单,误用租赁单代替。法院结合微信聊天记录(被告问"今明两天能否安排装车")、单据备注(出现"下力费"而非"上力费")、时间节点(租赁期尾声突然大额"租赁"不符合常理)等证据,最终采信了被告的说法。这两张单据涉及2748.8米钢管和1000个扣件,直接导致原告多算7万多元赔偿款!
企业应对策略:
- 制作颜色区分的单据:进料单用蓝色、退料单用红色,让现场人员一眼分清
- 安装移动APP即时录入:用手机拍照上传系统,自动标记时间地点,避免手写单据混淆
- 设立双人核对机制:退料时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共同清点签字,当场确认无误
关键教训二:口头约定等于没约定
被告抗辩"坏扣件未计入退料""短尺钢管计算不合理"等,但因缺乏证据全部败诉。法院明确指出:"被告对原告提交租赁协议、退料单上签名的真实性均无异议,故对上述抗辩意见不予采信"。企业常犯的错误是:工地负责人凭"信任"口头商量细节,事后却无法证明。
企业应对策略:
- 所有变更必须书面化:哪怕微信文字确认也行,例如"今日退坏扣件100个,按合同第5条处理"
- 建立退料质检流程:退料时拍摄视频,重点拍损坏部位,双方在视频里口头确认
- 押金条款要细化:在合同中写明"押金用于抵扣丢失/损坏物资,具体标准见附件三"
关键教训三:天价违约金反成"纸老虎"
合同约定逾期每天2%违约金(年化730%!),但法院认为"明显过高",仅支持日万分之五(年化18.25%)。更致命的是,违约金计算基数只含租赁费71221元,不包括4万多元赔偿款——因为合同没写清楚赔偿款是否计息。
企业应对策略:
- 违约金设置要合理:直接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
- 分项列明计息范围:在合同中明确"租金、运费、赔偿款均计入违约金计算基数"
- 设置阶梯式催收流程:约定"逾期30日书面催告,60日启动诉讼",保留催收证据链
血泪总结:
这个案子最痛的教训是——企业觉得"都是熟人好商量"的地方,恰恰是法院认定"你没证据"的地方。工地现场的"口头承诺"、"用错单据"、"微信说说就行",到法庭上全变成"无法证明"。建议企业:
- 租赁合同必须配备可视化操作手册(比如退料流程图)
- 业务员每周提交单据影像备份,财务部每月核对
- 遇到争议立即启动三方对账(出租方+承租方+监理方)
记住:合同签得再漂亮,不如单据管得严。当你在工地随手写张"暂用租赁单退料"时,其实已经在给对手准备"免赔金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