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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逾期不还保证人连带担责 - 中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中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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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案号:(2023)豫0122民初840号
审理法院:河南省中牟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
2019年4月11日,袁某作为借款人与河南某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官庙支行签订《最高额个人借款合同》,该合同约定了最高贷款本金余额:柒万元整;借款期限:贷款额度使用期限为36个月,自2019年4月11日起至2022年4月11日止;贷款利率:固定利率,月利率为8.4‰,在贷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逾期贷款罚息按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50%。

同日,袁某某、袁某某、袁某某、王某某作为保证人与河南某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官庙支行作为债权人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袁某的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期间为自每笔主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2019年3月25日,袁某配偶张某某签署《借款人配偶承诺书》,承诺将无条件地与袁某共同承担该笔借款的偿还义务。

2021年11月7日,河南某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官庙支行按约定向袁某发放贷款70000元,贷款到期日为2022年4月4日。贷款发放后,被告未按约定偿还本息,故原告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袁某和张某某要在十天内还清剩余本金21059.34元及利息(利息从2022年6月16日起算,按月利率12.6‰计算);同时,保证人袁某某、袁某某、袁某某、王某某要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袁某和张某某还不上钱,银行可以直接找这些保证人要钱,一分都跑不掉。

三、核心观点:企业借款和担保别大意,逾期不还风险大
这个案子看着简单,但背后藏着大风险,特别值得企业老板和财务负责人注意。核心就一句话:借钱不按时还,不仅自己要背债,连带担保的伙伴也会被“拉下水”

为什么这么说?咱们拆开看:

企业怎么防范?记住三点保平安

  1. 借钱前先算账:别光看能借多少,重点算“能不能按时还”。这个案子贷款2021年11月发,2022年4月就到期,但企业没还上。建议企业:

    • 借款前做现金流压力测试(比如“如果销售下滑30%,还能不能还钱?”);
    • 优先选等额本息还款,避免到期“一刀切”资金紧张。
  2. 担保签字要三思

    • 别当“老好人”!签保证合同前,必须看清条款:是“一般担保”(银行得先找借款人)还是“连带担保”(银行直接找你)?这个案子是后者,风险极高;
    • 限定担保范围(比如只保本金,不保罚息)和期限(别超过主债务到期后两年);
    • 如果对方是关联企业,定期查查对方财务状况,发现苗头不对赶紧撤保。
  3. 留证比签字更重要

    • 借款和担保合同,务必保留原件(手机拍照不算数!);
    • 还款时用对公账户转账,备注“还款”,别用现金;
    • 如果像张某某那样签配偶承诺书,要确认配偶真知情——法院可不管“他私下签字”,只要签了字就得一起还。

最后提醒:银行告企业,90%都赢。这个案子被告全缺席,法院照常判——你以为不接传票就没事?法院公告送达照样生效。企业别存侥幸心理:按时还款是底线,谨慎担保是护身符。多花1小时看合同,能省100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