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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查账权利不可剥夺,公司不能以未工商登记或经济纠纷为由拒绝-潜江股东知情权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12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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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股东知情权纠纷
案号:(2012)鄂汉江中民二终字第0003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00年11月,潜江市农业机械供应总公司改制,成立潜江某机有限责任公司。许某等36名原单位职工成为股东,出资额均为2704元。许某等36人认为潜江某机有限责任公司损害了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遂推选五位代表人于2011年6月22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查阅公司财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但潜江某机有限责任公司只提供了2003年12月31日至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没有提供公司财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供股东查阅。许某等36人为维护股东的知情权,遂提起诉讼,要求查阅并复制2004年1月1日以来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财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

法院最终判决:潜江某机有限责任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2004年1月1日至2011年7月26日的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会计报告提供给许某等36人查阅并复制;同时将同期的公司会计账簿提供给许某等36人查阅。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案例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提示

小股东查账权是法定权利,公司不能随便拒绝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公司不能以"股东没做工商登记"或"股东和公司有经济纠纷"为理由,拒绝小股东查账。很多企业老板可能觉得:"这些小股东没在工商局登记,不算真正的股东"或者"他们之前和公司打过官司,现在查账肯定没安好心",但法院明确说:只要名字在公司自己的股东名册上,就是合法股东,就有权查账!

关键点通俗解读:

  1. 股东身份看名册,不看工商登记
    潜江某机公司辩称"部分股东没做工商登记,不是真股东",但法院指出:公司自己制作的股东名册才是关键。就像您开小卖部记了"欠款本",上面写着"老王欠50元",老王就是您的债权人,不能说"我没去派出所备案,老王就不欠我钱"。企业必须管理好自己的股东名册,名册上的人就是股东,哪怕没去工商局登记。

  2. "有经济纠纷"不等于"查账目的不正当"
    公司还说:"许某等人之前和公司打过官司,现在查账是想搞事情"。法院直接驳回:不能仅因股东和公司有官司,就认定查账是"捣乱"。就像您借了朋友钱没还,朋友要查您工资条确认还款能力,您不能说"因为我们有债务纠纷,所以你无权知道我工资多少"。

  3. 查账请求要书面提,公司必须15天内答复
    许某等36人写了书面申请要求查账,这是关键一步!法律规定:股东查账必须书面说明目的,公司收到后15天内必须书面答复。潜江某机公司既没提供完整资料,也没在15天内书面拒绝,所以败诉。企业收到查账请求,别装没看见,要么配合提供,要么15天内写明理由拒绝。

给企业的实用建议:

一句话总结:
股东查账是法律给的"护身符",公司拒绝必须有理有据。管好股东名册、及时回应请求、拒绝要有证据——这才是避免"被小股东告上法庭"的正确姿势。毕竟,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财务透明反而能减少猜疑,让股东更安心和公司一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