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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出事故保险公司仍需赔付-潜江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9 潜江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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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人身保险合同纠纷
案号:(2014)鄂潜江民初字第0151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2013年8月29日,龚某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某省分公司为其本人投保了一份国寿安心意外伤害保险。该保险凭证载明的投保人为龚某,被保险人为龚某,受益人为法定,保险期间为一年(即从2013年8月30日起至2014年8月29日止),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额为60000元,保险费为100元。
2014年4月9日,罗某驾驶货车沿247省道行驶,当车行至247省道物探加油站门前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龚某无证驾驶的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龚某当场死亡。经法医学尸体检验,确认龚某系因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而死亡。该起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罗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龚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等(龚某的法定继承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遭到拒绝。

法院判决中国人寿某省分公司赔偿刘某等60000元保险金。

三、核心观点提示:企业如何防范保险理赔风险
这个案例看似简单,却藏着一个关键误区:很多人以为“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一定不赔”,但法院判决恰恰相反! 龚某无证驾驶导致身亡,保险公司仍要赔钱。为什么?因为保险合同里没写清楚“无证驾驶不赔”这条规则。对企业来说,这就像签合同时漏了关键条款——看似小事,出事就吃大亏。以下是三条接地气的防范建议:

1. 买保险时,重点盯死“不赔的情形”
企业给自己或员工买意外险、责任险时,别光看保额高低。一定要翻到合同里的“责任免除”部分(通常叫“免责条款”),逐条核对:

2. 卖保险时,把规则“说透+留证据”
如果企业是保险机构或类似服务方(比如给客户提供保险代办服务),光把免责条款印在合同里还不够!本案中保险公司败诉,核心原因是:

3. 出事别慌,三步查清“能不能赔”
企业遇到事故申请理赔被拒时,先别认栽,按这三步自查:
翻合同:看免责条款是否明确覆盖事故原因(如本案若写明“无证驾驶不赔”,结果可能反转);
查证据:保留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等原始材料(像本案原告靠交警认定书和尸检报告赢了官司);
问依据:要求保险公司书面说明拒赔理由,若理由不成立可依法维权。

关键提醒: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企业既是投保方也是服务方,必须确保条款无歧义、告知无遗漏。否则,看似“占理”的拒赔,法院可能判你赔钱!

总结:保险不是“买了就高枕无忧”,而是“条款写清才安心”。企业无论买保险还是卖保险,都要把“不赔的情形”像菜单一样列明白——模糊的合同,就是未来的纠纷导火索。记住:法律只保护“看得见的约定”,不保护“我以为你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