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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进口食品无入境检验手续须退款但职业打假人十倍赔偿难获支持-大冶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大冶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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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企业经营者,你是否担心卖进口商品时被“职业打假人”盯上?最近大冶市法院的一个真实案例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家小店卖了12瓶洋酒,差点赔掉3万多元!但法院最终只判退款,没支持十倍赔偿。为什么?关键就在“进货手续”和“买家身份”上。下面用大白话给你拆解,教你如何避免踩坑。

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5)鄂0281民初3045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4年10月12日,毕某在大冶市某食品店(个体工商户)经营的运某酒业店铺购买12瓶“人头马XO白兰地700ml法国原瓶进口高档香槟干邑洋酒”,支付货款3853.20元。2024年10月17日,毕某签收货物后,立即在淘宝询问客服进口手续,客服答复“没有”。毕某提供的酒水包装显示进口商为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但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该公司从未与该食品店合作,提供的批次号无进口记录。毕某申请法院鉴定酒水真伪及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鉴定机构以“超出鉴定范围”为由退回材料。经查,毕某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大量酒水类索赔诉讼记录。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大冶市某食品店需退还毕某货款3853.20元,毕某需退还12瓶酒;但毕某要求的十倍赔偿38532元被全部驳回。

三、案例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藏着两个致命风险点,企业稍不注意就会“赔了夫人又折兵”:

风险点1:卖进口食品不查“身份证”,退款跑不了!
法院明确说:进口食品必须有入境检验手续(比如海关通关单、检验报告)。本案中,食品店连客服都承认“没有进口手续”,等于自己承认卖的是“黑户”商品。结果?货款一分不少得退回去。更惨的是,如果消费者真因商品受伤,企业可能赔得更多!
→ 防范建议:

风险点2:职业打假人专盯“漏洞”,但十倍赔偿不是想拿就能拿!
法院为啥不支持十倍赔偿?因为毕某根本不是普通顾客!他多次起诉索赔,明显是靠“买假索赔”赚钱。食品安全法保护的是真实消费者(比如你我买来自己喝),不是靠打假牟利的人。法院直接点破:这种行为“有违法律保护消费者维权的本意”。
→ 防范建议:

最后划重点:
企业卖进口商品,手续齐全是底线!职业打假人虽然烦人,但法律不会纵容“碰瓷式索赔”。记住三句话:

  1. “无手续不进货”——没检验报告的货,再便宜也别碰;
  2. “留痕迹防万一”——进货记录存3年,手机相册就是你的“护身符”;
  3. “真消费者才怕你”——普通顾客维权才该认真对待,打假人专挑漏洞,企业守法经营就不怕告。

别等到被告上法庭才后悔!花5分钟检查进货渠道,省下3万块赔偿金——这才是真正的“生意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