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合同也能追回货款:送货单签字是关键证据-应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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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3)鄂0981民初2150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21年,楚安某建有限公司承包了应城市人民医院感染数新建项目工程,施工地位于应城市××道××号。自2021年1月12日起,白某商砼公司按楚安某建有限公司的要求为其工地提供不同标号的混凝土半成品,直至2021年11月10日,白某商砼公司共计向楚安某建有限公司提供价值2585835元混凝土半成品。期间,楚安某建有限公司向白某商砼公司支付货款1782150元,仍下欠货款803685元。嗣后,经白某商砼公司多次催要未果。为此,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结果很简单:一审判决楚安某建有限公司向白某商砼公司支付803685元欠款,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楚安某建有限公司的上诉。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没合同却欠钱”的法律风险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即使没签书面合同,只要送货单有对方员工签字,企业就能凭此追回欠款! 很多老板觉得“咱俩口头说好就行”,结果对方赖账时,才发现手里空空如也。本案中,楚安某建有限公司咬定“没合同、总量单价都不清”,但法院为啥还是判它输?关键就在白某商砼公司做了两件事:
- 每次送货都让对方工地员工签字:99张送货单清清楚楚,累计方量和签字相互印证,法院直接认定“货已送到”。
- 每月发价格明细表并留证据:白某商砼公司每月用微信把混凝土型号、数量、单价发给楚安某建有限公司的会计,对方一直没吭声,等于默认了价格。
给企业的风险防范提醒:
- 别图省事不签合同:口头协议风险太大!就算对方说“都是老熟人”,也务必签份简单合同,写明产品规格、单价、付款时间。没合同不等于没交易,但没证据等于没保障。
- 送货单就是“钱袋子”:每次送货,必须让对方授权人员签字(别只写“收货”二字,要写清姓名、职务)。像本案楚安某建有限公司辩称“签收人身份不明”,但因签字出现在99张单据中且累计数据连贯,法院直接采信。
- 对账要“留痕”:每月发个微信或邮件对账,写明“截至X月欠款XX元”。如果对方不回复,也算默认(本案二审中,楚安某建有限公司会计看到欠款金额却沉默,成了不利证据)。
- 价格浮动别马虎:混凝土这类材料价格常变,别按“最后几次价格”算全部货款。像本案楚安某建有限公司想用后期低价抵前期高价,法院直接驳回——交易习惯说了算:你每月发明细表对方没反对,就按表算!
一句话总结:生意场上,“签字+留痕”比“口头承诺”管用100倍!下次送货时多花1分钟让对方签好字,发个微信确认金额,就能避免几十万欠款打水漂。别等对方赖账才后悔——证据不是打官司时才准备,而是从第一笔交易就开始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