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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身份不明部分货款难追回-谷城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7 谷城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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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24)鄂0625民初3313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谷城县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2015年7月16日,谷城县某店作为乙方与襄阳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甲方签订一份《金水湾楼盘装修材料采购合同》,主要内容:一、甲方的职责:1、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客户资源。5、根据交易习惯,在甲方的订货单以电话或传真形式发出后12小时之内供货保持缄默,甲方和供货商一致同意,该缄默行为应被视为一种表达承诺的方式而构成合同,该订货单对买卖协议的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二、乙方的职责:1、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质保书及检验标准;乙方产品的有效质保期为2年。三、供货:除非甲方另有指示,否则所订的商品应按订货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订货数量送到商场的收货区。4、商品仅在甲方的收货人所指定收货地点确定数量和质量,并按照甲方系统点收商品后才视为正式收货。乙方将收到甲方的正式收货单,收货单包括收货标贴,收货人签字和收货部门的印章。任何商品折扣或免费商品亦分开列于甲方的收货单上。十一、货款的结算、付款时间:1、结算数量:以甲方指定签收人和乙方指定送货人共同签字的签收单为准。2、结算方式:货款达2万元后扣留15%质保金付清货款。3、付款时间:每月25-30日付款。谷城县某店经营者甘某平签字确认,襄阳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确认,襄阳某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张文签字确认;补充合同(附表):佳品雅象B8826(浅色)为70元/㎡,B8823(拼接)为70元/㎡,B8825(红木色)为70元/㎡,襄阳某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确认。

2015年10月1日,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一楼60件+4件,二楼85件,三楼85件,一件20片/2.5265㎡,地角线160根,大直角4根,门扣条14报/2.7m,胡某松签字确认;工钱583×6=3496+200+80,共计3778元。

2016年2月25日,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B8825110件/2.13672㎡;B8826,56件;B8823135件,共计301件;地角线2捆,60根/2.44m。"王某"签字确认;地角线2捆,60根。"王某"签字确认。

2016年6月15日,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销货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今收到安心地板踢脚线1件(32根),胡某松签字确认。

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3月13日,地角线4捆/30根,1根2.44m,"王某"签字确认;3月14日,地角线2捆/30根,木地板60件/2.1367㎡,"陈某"签字确认,数量已核对;3月21日,地角线10捆/30根,"陈某"签字确认,数量已核对。

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3月23号,木地板,50件/2.31672㎡,卡皮10根,"陈某"已收货。

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佳品雅象地板,30件;地角线2捆/30根,"陈某"已收货,3月30日。

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清单》,主要内容:客户:金水湾,木地板38件+10件;地角线2捆+1捆-6,"王某"签字确认。

2025年6月5日,谷城县某店出具一份《单价清单》,主要内容:木地板70元/㎡,配件:1、地角线160根/244m,15元/m;2、大直角,150元/根;3、门拉条,150元/根;4、地角线32根/2.44m,15元/m。

法院判决结果:襄阳某有限责任公司、胡某松需向谷城县某店支付货款51111.27元及利息(自2024年11月6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清偿之日止),但驳回了原告对其他约9579元货款的诉讼请求。

三、案例核心观点及企业风险防范建议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签收货物的人身份不明,企业可能要承担"货发出去了但钱要不回来"的严重后果!

法院为什么只支持了部分货款?关键原因在于:只有胡某松(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两份单据被认可了,而其他5份有"王某"、"陈某"签字的单据被全部驳回。法院认为,原告无法证明"王某"和"陈某"是被告公司指定的有权签收人员,仅凭这些人的签字不能证明货物确实交给了被告公司。

对企业来说,这是一记警钟!很多企业经常忽略货物签收环节的规范管理,结果在发生纠纷时吃了大亏。如何防范这类风险?给大家几点实用建议:

  1. 合同中明确"谁有权签收"
    签订合同时,务必在合同中明确写明有权签收货物的具体人员名单、职务和身份证号。不要只写"甲方指定人员"这样模糊的表述,而要列明具体姓名。如果人员变动,要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更新合同。

  2. 建立规范的签收流程
    企业内部要建立严格的货物签收制度:送货单必须由合同约定的指定人员签字;签收时要核对对方身份;有条件的可以要求对方加盖部门印章。不要接受任何"随便谁签都行"的口头约定。

  3. 保留完整的证据链
    除了送货单,平时就要注意保存:合同原件、订单记录、对账单、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特别是当签收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时,最好让对方提供公司授权该人员签收的证明文件。

  4. 定期对账确认
    建议每月或每季度与客户进行一次书面对账,双方共同签署对账确认单。这样即使日后发生争议,也有明确的结算依据,避免出现"你认为我欠你钱,我认为我已经付过了"的糊涂账。

  5. 警惕"熟人签收"陷阱
    很多企业因为和客户关系好,就让对方的普通员工甚至保安签收,结果对方事后不认账。记住:生意场上讲感情,更要讲规矩!只要是正规交易,必须坚持按合同约定执行。

这个案例中,原告因为无法证明"王某"和"陈某"的签收权限,导致近万元货款打了水漂。对企业经营者来说,签收环节看似小事,实则关乎真金白银。从今天开始,务必重视货物签收管理,把风险防范做到前面,才能避免"货发出去了却要不回钱"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