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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签书面买卖合同仍需承担付款责任-老河口买卖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8 老河口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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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案号:(2019)鄂0682民初1628号
审理法院: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和判决结果

案件事实
被告老河口某湖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陈某购买油菜籽32.8吨,每吨3900元,并通过王某向原告指定的账户(李某)转账50000元。2018年6月12日,被告出具欠条一份,内容为“今欠油菜籽款77920元,柒万柒仟玖佰贰拾元整,32.8吨×3900元=129920元-(付50000元)=欠77920元,经办人许某”,欠条上加盖了“老河口某湖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原告为索要货款,引发此次诉讼。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老河口某湖科技有限公司在10日内支付原告陈某货款7792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6月13日起算,按年利率6%计算至付清日止),同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核心观点:企业如何防范“口头交易”风险

这个案子看似简单,却暴露了企业一个常见“坑”:以为没签书面合同就不用付钱,结果照样被法院判赔货款加利息!老河口某湖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和原告没合同关系”,但法院为啥还判它输?关键就三点:

  1. 口头约定也是合同:企业口头买了货、付了部分款(比如转了5万元)、还打了欠条,就等于默认了买卖关系成立。哪怕没签正式合同,法院也会根据送货单、转账记录、欠条等证据认定交易真实。
  2. 员工签字+财务章=公司认账:案子中的“经办人许某”不是法定代表人,但他在欠条上签字,还盖了公司“财务专用章”,法院就认为这是公司行为。很多企业以为财务章只能管报销,其实一旦盖在欠条上,就代表公司承认债务!
  3. 拖款要倒贴利息:企业欠钱不还,不仅本金要付,还得按年利率6%加付利息(相当于10万元欠款一年多赔6000元)。这可不是小钱,拖得越久,成本越高。

企业防范指南(三招避雷)

一句话总结:“没合同≠没责任,口头交易风险高;规范签约+管好印章,企业才能少踩坑。” 别等对方告上法庭才后悔——小疏忽可能赔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