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仍需缴费,但物业可酌情减免 - 无为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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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案号:(2024)皖0225民初538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
二、介绍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判决结果
被告王某在某花园小区拥有一套商品房(面积129.86平方米),原告无为市某公司作为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23日和2022年12月28日与小区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签订了《某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物业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0.9元。王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支付物业费,累计拖欠2804元。王某辩称,其车辆在小区内被剐蹭,修车花费700元,且物业在调取监控时处理不及时,导致无法查明事故,因此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
法院判决:王某需向无为市某公司支付物业费2524元(原拖欠金额2804元减免280元),同时驳回无为市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三、简单地论述案例的核心观点,以达到提示企业注意法律风险的目的
这个案子的核心就一句话: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不能单方面拒交物业费,但物业如果服务不到位,法院可能让业主少交点钱。 很多物业公司以为只要签了合同,业主就必须全额交费,但这个判决提醒我们:服务态度和质量直接关系到“钱袋子”。
为什么这么说?王某拖着不交费,理由很常见——车被刮了、物业不帮忙查监控。法院没支持他减免700元的要求,因为王某没证据证明车损是物业疏忽造成的(比如监控坏了或保安失职)。但法院也没让王某全额交,因为物业在环境卫生、设备维修、小区秩序这些基本服务上确实“打折扣”了,比如垃圾清理不及时、路灯坏了修得慢。法院一合计,直接砍掉280元——相当于告诉物业:服务差,钱就少赚点!
对企业来说,这案子敲响了警钟:
- 别把合同当“免死金牌”:签了物业服务合同不等于高枕无忧。如果服务缩水(比如保洁频次不够、维修拖沓),业主一投诉,法院可能按比例减免费用。就像这次,物业费从2804元降到2524元,表面看只少280元,但要是多个业主效仿,损失就大了。
- 服务过程要“留痕”:王某说车被刮,物业拿不出监控证据,结果法院不认账。企业平时得养成习惯:维修记录、清洁打卡、业主投诉处理都要拍照或写台账。万一闹纠纷,这些就是“护身符”。比如,监控坏了当天就贴告示并报修,比事后扯皮强百倍。
- 小问题别拖成大麻烦:王某2023年主动想交费,物业却“不搭理”,还让他去报警。这态度太伤感情!企业遇到业主质疑,第一时间上门沟通、解决问题。一辆车剐蹭可能只涉及700元,但冷处理会激化矛盾,最后物业费收不齐,还搭上诉讼费。
记住:物业不是“收钱机器”,而是“服务管家”。把小区当自己家管——路灯亮不亮、垃圾清不清、业主找不找得到人,这些小事做扎实了,业主自然愿意交费。省下打官司的功夫,多花点心思在服务上,才是稳赚不赔的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