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方未及时确认工程量导致工程款缩水 - 桐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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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号:(2022)皖0881民初894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桐城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18年7月28日原告桐城万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中韩某设备有限公司签订《环氧树脂地坪漆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施工被告车间地坪,工程面积14000平方米,工程价款为39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进行了部分施工,但被告未支付工程款。2019年5月6日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对原告施工工程进行审核,认定工程最终决算金额为30164元。原告于2022年2月25日起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被告支付工程款31520元及利息。
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被告安徽中韩某设备有限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原告工程款3016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如利息主张)。
三、核心观点与风险防范建议
关键问题:工程量没“留证据”,钱要少了!
本案中,原告最初主张工程款31520元,但法院只支持了30164元。原因很简单:原告第一次提交的结算单是自己做的(没对方签字或第三方证明),法院不认可;后来补了第三方机构的决算报告,才按30164元判。说白了,施工方没及时让对方确认干了多少活,自己单方面算的账,法院没法全信。
对企业的真实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觉得“活干了就行,后面再算账”,但现实中,一旦对方耍赖或跑路(像本案被告直接不露面),光靠自己记的账,很可能“干了活却拿不到钱”。尤其工程类项目,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钱越难要。
3个实用防范建议(非法律人士也能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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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干完一阶段,立刻“签字确认”
别等到全部完工再算总账!比如铺完车间地面、刷完油漆后,马上让对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已完成XX平方米”。手机拍照+微信发对方“请确认”,这比口头说管用百倍。 -
复杂工程,花钱找“第三方”盯场
像本案的第三方评估报告(30164元)直接被法院采信。建议:- 合同里写明“工程量由XX评估公司审核”;
- 小项目花几百元请监理拍视频记录进度;
- 别省这点小钱,它能避免后期几万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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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拖款,马上“留痕催告”
发现对方不付钱时:- 用EMS寄《催款函》(备注“工程款催收”);
- 微信/短信说清楚“已干XX活,欠款XX元,请3日内确认”;
- 别怕“撕破脸”,拖得越久越被动(本案原告等了近4年才起诉,差点连本金都难保)。
一句话总结: 工程不是“干了就算”,而是“干了+对方认了+留证据才算”。企业主多花10分钟确认进度,就能省下大笔坏账损失。下次签合同时,记得把“工程量确认流程”写进去——这比打官司省钱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