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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换 老板 不等于债务消失-天长民间借贷案例解读

征和法律顾问 发布于 阅读:6 天长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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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检索信息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案号:(2022)皖1181民初1512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并告知法院的判决结果

原告巩某与妻子孙某从事农副产品批发销售。2018年4月24日,天长市恒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某公司")和公司原投资人朱某共同向巩某出具借条,写明"借巩某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使用期壹年"。2021年7月4日,恒某公司与朱某又向巩某出具借条,写明"今借到巩某人民币陆拾贰万贰仟元正(622000.-)",并列明还款计划。2021年3月至12月,孙某多次通过微信向朱某催要借款,朱某在聊天中承认"你这个钱呢,一分钱不可能少你的…利息也给你",还说"在我死之前绝对不会差你一分钱"。巩某称第二张借条是第一张借款结算而来,但恒某公司一直未还款。

另查明:2020年4月20日,恒某公司变更企业信息,投资人由朱某、张某变更为朱某兵、朱某君,高级管理人员也同步更换。2021年12月23日,朱某因病去世。

法院判决恒某公司十日内偿还巩某62.2万元借款及利息(以4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7%从2022年5月6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并承担5010元案件受理费。

三、企业必须知道:换"老板"不等于债务清零

很多老板以为公司换了法定代表人或股东,以前的债务就能"一风吹"。这个案子用真金白银告诉你:大错特错!恒某公司2020年就换了新股东和管理层,但法院照样判它要还2018年的借款。为什么?

关键原因很简单:公司是个"法律人",不会因为换了"当家人"就变成另一个人。就像你家房子过户给新业主,但房子本身还在原地,欠物业费还得交。《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公司不能因法定代表人变动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对企业敲响的3个警钟

  1. "新官不理旧账"是致命误区
    本案中,2020年接手恒某公司的新股东以为债务与己无关,结果背上了62万欠款加利息。现实中,许多企业收购时只看表面资产,却忽略"隐形炸弹"——历史债务。提醒:接手公司前必须彻底查清所有合同、借款和担保,最好让专业律师做"全身检查"。

  2. 高管随口承诺可能让公司"背锅"
    原投资人朱某在微信里说的"一分钱不少你",成了法院认定债务的关键证据。很多企业高管习惯用微信谈业务,但一句"放心,公司会处理"就可能被认定为公司承诺。建议:

    • 高管对外沟通必须明确"个人观点"与"公司授权"的区别
    • 重要事项一律使用公司盖章的书面文件
    • 定期培训员工法律风险意识,避免"好心办坏事"
  3. 债务结算要留"证据链"
    本案中62.2万元借款是40万元按月息1.5%结算而来,因巩某提供了银行流水、微信记录等完整证据链才获支持。但很多企业债务结算时仅打一张新借条,旧凭证随手丢弃,一旦发生纠纷很难说清。正确做法:

    • 每次债务结算保留计算明细和原始凭证
    • 现金交易必须附收条+见证人签字
    • 通过公司账户转账并备注用途

给老板们的实用锦囊

记住:公司是"永续经营体",债务不会随人事变动自动消失。管好债务就是保护企业未来——今天省下的尽调费用,可能变成明天的百万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