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能以保险公司理赔为由拒付修理费-太和修理合同纠纷案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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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修理合同纠纷
案号:(2025)皖12民终1646号
审理法院: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案件事实与判决结果
2024年04月17日,韩某的浙C5××**车辆在太和县某镇某路某路交叉口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受损。当天,韩某委托太和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对车辆进行维修。
法院判决韩某向太和县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支付车辆维修费51430元,二审法院驳回韩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法律风险防范提示
这个案子很简单:车主修车后,不能因为“保险公司还没赔钱”就拒绝付修理费。法院明确说了,修理合同是修理厂和车主之间的事,保险公司理赔是另一码事,和修理厂无关。就像你去饭馆吃饭,总不能说“我保险公司会付钱”,就拍拍屁股走人吧?饭馆可不管你怎么报销,你得先付饭钱。
对企业(尤其是修理厂)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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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车前,一定让车主签字确认
本案中,韩某在维修前签了“实物赔付确认书”,这成了修理厂胜诉的关键证据。如果没签字,车主事后说“我没同意喷漆”“费用太高”,你拿什么证明?所以,每次接车维修,务必让车主白纸黑字确认:修什么项目、花多少钱。哪怕是一张简单的清单,也比口头说强百倍。 -
提前说清楚“谁该付钱”
很多车主以为“有保险=不用自己掏钱”,这是大错特错!修车时,直接告诉车主:“您先付维修费,再拿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别含糊其辞,更别承诺“我们直接和保险公司对接”——除非你真有这能力(一般修理厂没这权限)。本案中,车主想赖账,理由就是“该找保险公司”,但法院根本不认,因为合同是和车主签的。 -
留好所有“证据链”
修理厂败诉,往往因为证据太单薄。本案修理厂赢了,靠的是三样东西:维修清单、费用发票、事故照片(证明车确实坏了,喷漆是必要的)。建议你:- 拍车损照片(修前、修后都要);
- 开具正规发票并让车主签收;
- 贵重项目(如喷漆、换零件)单独说明,避免事后扯皮。
如果车主说“没修这个项目”,你有照片和清单,法院自然站你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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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等“拖成老赖”才行动
本案车主拖到法院才付钱,修理厂多花了诉讼费。现实中,如果车主修完车不付钱:- 先友好提醒(留微信/短信记录);
- 7天内没回应,发书面催款函;
- 超过1个月,果断起诉。
法院支持“及时维权”,拖得越久,证据越难找,钱越难要。
总结: 修理合同和保险合同是“两码事”。企业只要做到“合同清、证据全、沟通明”,就能避开90%的纠纷。修车不是做慈善,该收的钱,一分都不能少!